✔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想問下對方唔同意離婚,單方面申請離婚但d仔女跟晒媽,可以申請有條件租約嗎?因為我估對方唔會承認我阿媽分過居,而家出面租樓貴,想申請公屋個到分居2年,唔知可唔可行?
答:樓上網友建議你找尋當區區議員協助,也是一個可行之法!但建議先尋求一些社福團體的轉介可能更為適合!
至於問題中問及可否申請房署的有條件租約,則可能並非易事!
因為要符合有條件租約的資格,首要是離婚雙方已經就子女的撫養權達成協議!即是離婚雙方同意並能夠達成協議,才有機會!
但現在以樓主的說法似乎有一方並不願意離婚,那他又如何會讓步簽署雙方已達成子女管養安排呢?
故此可能要待離婚的絕對判令被法庭頒布後,才能符合有條件租約的入住公屋形式!
請參考下列節錄自房署網頁內的資料!
如離婚雙方能夠就子女的管養權達成協議,並且能夠出示書面證明,顯示離婚訴訟正在進行,則在絕對判令發出之前,上述安排亦同樣適用。符合這類條件的人士會在核實配屋資格後以「有條件租約」的形式入住公屋。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residential/prh/housingfamilies/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