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遺失樓宇租約及Stamp Duty

2010-03-13 8:51 am
緊急求救!!

本人剛連租約賣了層樓, property agent話要將租約交給我的律師樓;及後律師樓
說一定要original租約及Stamp Duty(是否=CR109??), 但我只有租約的copy
(Origianl遺失了), 另我也沒有印象當時property agent有沒有同時幇我收埋我錢搞
stamp duty(因所有orig. 都遺失了)!!

我的律師樓建議說: 1. 重申叫租客再簽過份original租約
2. 如當時我沒有交stamp duty,現在要罰10倍錢!

我的問題是: 1. 我不想找租客-- 因她是空姐及她的公司比租的, 我去民政署做遺失
宣誓可以嗎?
2. 我可往那裏查到我有沒有交Stampl Duty?
3. 如我真的沒有交Stamp Duty, 現在要罰10倍錢, 條formula
點計??
Please help!!

回答 (2)

2010-03-14 6:42 pm
1) 應該不可以你這些不是証件
2) 稅局
3) STAMP 超一個月以內2倍, 超1-2個月4倍, 超2個月以上10超
4) 請找你的地產問當是打了STAMP是否有存底資料如當時你沒取回正本一定會在地產那裡, 2找租客問一下約是否有STAMP如她那份都沒有約她出來要他給你她手上那份及順便要她補簽一份
2010-03-13 11:34 pm
1.好似唔得,但係我唔肯定

2.稅務局

3.要睇你租約年期,如果一般既兩年租約方程式如下:
[(月租 X 0.06)] X 10

Stamp Duty 唔係 CR109
Stamp Duty 係厘印亦即係印花稅


收錄日期: 2021-04-20 14: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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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13000051KK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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