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無. 因為只有阻塞或鎖上逃生途徑才會違反消防條例(違反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第14及15條), 見不到木板封窗存在這兩種情況. 至於其他構成火警危險的情况, 是消防署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而你不遵重才算犯法.
木板封窗, 反而較有可能違反建築物條例下有關通風採光, 甚或耐火時效方面的規定.
2010-03-13 12:22:00 補充:
木板封窗屬建築工程, 當然是向屋宇署投訴. 消防局無權處理, 當然是轉介屋宇署, 唔同叫佢越權處理或者老屈人地構成火警危險咩...
除非木板封窗構成即時危險, 例如塊木板封得唔好唔穩陣, 又或者隻窗本身係走火梯牆身要有耐火時效o既梗窗, 否則屋宇署都無野可以做.
木板封窗呢類個案, 屋宇署個服務承諾應該係50日內視察, 如果係塊木板唔穩陣有機會飛落街, 咁就10日內視察, 視察後30日內回覆結果, 你慢慢等.
2010-03-13 22:28:47 補充:
一般漏水投訴由食環署同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處理, 投訴電話由1823中央處理, 你亦可直接致電或寫信給聯合辦事處:
http://www.fehd.gov.hk/tc_chi/comments/joint_offices.html
如果漏水成因涉及樓宇失修或違例建築, 聯合辦事處亦會轉介屋宇署跟進.
木板封窗有可能違反建築物條例(不是消防條例), 例如封閉的是廁所, 辦公室及住用地方的窗戶, 便違反這些地方需有天然光及通風的規定, 如用木板代替需有耐火時效的梗窗, 包括走火梯及接近隔鄰大廈的牆身, 那便違反有關樓宇耐火時效的規定.
2010-03-13 22:28:52 補充:
除此之外, 法例並無規定其他地方必須要有窗戶, 普通窗戶亦無須用防火物料(普通玻璃本身都不是防火物料), 所以用木板甚至英泥封閉這些非法例規定要有的窗, 並無違法.
至於你說"通風不足情況下不慎發生火警恐怕死多幾位消防隊隊長", 並不一定正確. 最近的工廈4級火就是因為大火的熱力令窗戶玻璃破裂, 通風充足提供新鮮氧氣助燃, 反令火勢更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