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住公屋,現有已居屋,想問可否再申請公屋or居屋?

2010-03-12 3:39 am
本人情況如下:
1.多年前本人和爸媽3人一起住公屋(本人有名),爸媽用白表買入現時居屋(本人有名),公屋單位也交回給房署.
2.本人在網上看過很多關於居屋&公屋業權留言,10個7個都話居屋&公屋只可以申請一次,以後終身不可享受此優惠,但本人曾問過兩間不同的地產經紀,他們說在賣出居屋or除消業權後2年可以從新申請公屋or抽居屋.

問題如下:

1. 本人可以現在除消or賣出自已的業權,再過兩年後,如在合申請公屋資格情況下,可以再申請公屋嗎?
2. 本人可以現在除消or賣出自已的業權,再過兩年後,如在合抽居屋資格情況下(白表)可以再申請抽居屋及買入嗎?
3. 如果1 & 2的問題都是可以的話,本人在申請公屋或者抽居屋的身份是與其他人一樣?或其待遇會否有所不同於其他首次申請公屋或者抽居屋的人仕?有什麼不同?
4. 本人當然知道已有名居屋or公屋是不可以申請重複享受優惠,但其實是否只要賣出or除名居屋業權2年後,就可以重複申請公屋or再抽居屋無數次嗎?重點是賣出or除名2年後嗎?
5. 如果1 & 2都不可以的話是否申請了一次居屋後,就算賣掉,轉讓,除名幾多年後,終身都不可以再申請公,居屋嗎?
6. 本人找不到有關除消or賣出自已居屋的業權可否再申請居屋&公屋的公營資訊,如果本人有上述有關曾經有公,居業權的賣出or除名後再申請問題,最好應該找什麼人?什麼部門?打什麼電話?查詢什麼網頁?

回答 (2)

2010-03-12 11:06 pm
✔ 最佳答案
居屋業主及其配偶,終生不得申請公屋及購買居屋,因此第一個問題是,你是否業主,如果你是業主,可以收工,如果業主是父母,你可以去房署要求除去居屋的戶籍,回復自由身後如果合符資格,可重新申請公屋,或以白表申請居屋,身份與其他申請人完全相同

2010-03-14 18:58:15 補充:
在公屋申請表上,清楚說明申請公屋的條件,其中一條是申請人不得曾是資助房屋的業主或配偶,你自己看清楚吧
2010-03-13 10:01 am
首先,你要搞清楚自己係業主定係家庭成員,家庭成員只要刪除戶籍就可以喇,如果 係業主,你可以將業權轉讓給其他家庭成員,搞掂哂所有手續後,你可以自己或與配偶再交表申請公屋 ; 但申請取消業權,房委會只接受幾個理由咋,如果唔係就唔會批轉讓業權 ; 如果你係轉讓返比家人,就唔洗等2年,只要合資格就可以喇
你可以打去房委會問 2712 2712留言,佢地會覆返你

PS 我自己都搞緊公屋既轉讓業權,手續同居屋既一樣,好煩架,真係要諗清楚先好,仲
要D費用加加埋埋差唔多要成兩萬蚊呀!!
希望幫到你啦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37: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11000051KK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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