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 請問有限公司要執既話有爭開人錢冼唔冼還既呢??

2010-03-11 4:44 am
如果間BAR本身係有限公司,但開之前爭人地10幾萬頂手費, 咁合約講左要1年內清還, 但到期還唔到人地追返間BAR, 咁如果間舖就咁執左去唔還D錢得唔得??其他爭人既錢都可以唔還就咁執左去嗎???

回答 (3)

2010-03-20 10:30 am
✔ 最佳答案
合約係寫股東名,所以條數係股東
如果還唔到人地真係可以追到個股東被產嫁

如果合約係寫BAR名就可以執左間舖唔還錢
因為數係公司,所以間公司冇左,條數就冇得迫

爭人頂手費即係話間舖本來未比曬錢
所以咁即係=拎左人地間舖再執左間舖唔還錢
當然唔得LA!
參考: Applied Business text book
2010-03-13 9:42 am
最可行既方法係 搬屋同改電話=.=
如果你條數大過尼個方法好多, 咁就做啦...
唔係ga話,你搬一搬都係錢
2010-03-11 6:51 am
合約係寫明D股東既名既唔係間BAR既名~

咁即係私人承擔,追到你破產你都要REPAY那十萬元。

個個好似你咁開公司,欠人錢就執左佢,咪無人同有限公司做生意?
咁D銀行一定死啦,問題係銀行好多都搵左股東私人ASSET做了抵押,而你就是私人簽名,你個名無抵押值十萬,都唔錯吧。即係AEON無抵押高息借錢比你咁LOR...快D比返錢人啦,如果想玩野就唯有:-

1) 用幾萬銀搵律師研究當時有咩問題;
2) 走佬,消失,搬屋,改地址,改TEL,咩都改。

十萬元唔值得做呢D野LOR

2010-03-14 14:44:50 補充:
我以銀行是作比譽。
私人合約,如果用私人名就是個人負責,這是必定的,除非雙方由其他協議。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08: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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