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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族的歲時節令風谷,是在與漢族文化交往過程中逐漸形成的,既有中原文化的影響,又有本民族自身的特色。 春節,民間俗稱“過年”,一般從農曆十二月(臘月)廿三起,就開始籌備了。如東北俗諺所說:“二十三灶上天、二十四寫大字(對聯)、二十五掃塵土,二十六備年肉、二十七殺年雞、二十八把面發------”,幾乎天天在“忙年”。
滿族過年(春節)基本與漢族差不多,從農歷臘月二十三過小年到新一年的二月二日龍抬頭。滿族人臘月二十三過小年,要做粘豆包、豆面卷子等粘食。 二十三這天俗稱“過小年”,是送“灶王爺”上天的日子,滿族人也與漢族一樣祭灶,吃灶糖。隨後的幾天都是在打掃房舍和備辦年貨。滿族人除夕要做滿族傳統糕點——薩其瑪,張貼對聯、窗花,挂箋(按八旗所屬,分別貼紅、黃、蘭、白色)、福字。互贈繡有“歲歲平安”的荷包。
滿族人除夕下午要擺供、祭祖。不常打開的祖宗龕,年三十中午打開。把擦得錚亮的錫供器擺上五件,主食擺上兩摞饅頭,一摞五個,豬頭擺在正中間,豬鼻孔插上大蔥,還有幹飯五碗。供菜更有特點:第一碗是煮熟的“豬肉方子”;第二碗是過油鯉魚;第三碗是炸粉花;第四碗是素菜大蔥;第五碗是豆腐方塊。滿族人祭祖用的祭品,祭祀之後由家人分吃。
供方子肉為四時吉慶;供魚為吉慶有余;供粉花是保佑後輩發家;供大蔥要剪去蔥根,扎成一把,標志著本家後輩聰明伶俐,光宗耀祖。 除夕半夜子時,家家吃餃子,還要把幾枚銅錢暗放餃子中,吃到者則“終歲大吉”。然後接神、辭歲要燃放鞭炮。家家院內豎等燈籠竿,高挑紅燈。大年初一,人家皆早起,穿戴新衣帽,互相拜年,恭賀新春。不過,過去滿族婦女要等到初六,才可以出門拜年。正月十五,上元節,又稱元宵節、燈節。滿族家家除吃元宵、挂彩燈外,還有制作冰燈、堆雪人習俗,這也是北方氣候所致。
按照民間的說法,正月初一至初五這幾天忌動刀剪,所以東北地區滿族在除夕之前就已把這幾天要吃的東西切好備好,如粘豆包、豬肉、餃子等,然後放在缸裏冷凍保管,以備食用。至除夕這天吃完早飯後,開始貼對聯、福字、窗花,挂箋,並在房前豎起數米高的燈籠竿子,備好紅燈,準備天黑後點燃懸挂,一直要到正月十五以後才拆除。
下午全家吃“團圓飯”之前,要先備一桌酒菜,由男人抬到祖墳去祭奠歷代祖先,然後把寫好的“譜單子”挂在西墻祖宗板下,並在前面擺好祭器和供品,全家向祖先行禮後入座吃飯。因為吃這頓飯時外出的家人都已歸來,闔家團圓,所以叫“團圓飯”。所吃的菜肴,無論貧富都必須有魚,民間稱為“三十兒沒魚不成席”,以此寓“連年有餘”之意。
天黑後,各家各戶紅燈高挂、鞭炮齊鳴,至午夜“接神”後,全家同吃“年夜飯”(煮餃子),晚輩向長輩行禮拜年,長輩則向拜年者賞“壓歲錢”,隨後晚輩再去至近親友家拜年。次日早飯後,人們都換上新裝,走家串戶向新友拜年。初二、初三日,已婚婦女隨丈夫回到自己娘家拜年。正月初五日民間稱做“破五”,必須吃一頓餃子,表示“過年”至此結束。
但在舊時觀念上,直至正月十五甚至整個正月都算做“過年”。 此外,滿族人在其他節令也有一些很有趣的風俗。如正月十五“蒸面燈”,以此預測一年各月份的氣候;正月二十五“填倉”,祭祀倉神,祈禱一年五穀豐登;二月初二“領龍”,用小灰(高梁秸燒的灰)從井沿撒至自家房前,意在求得風調雨順;“二月二,龍抬頭”滿族人正月不剃頭,大都等到二月二這天,才肯剃頭。滿族人還有“領龍”的習俗,用草木灰從水缸一直撒到井旁,灰道彎曲如龍,然後在院中舉行祭祀,以求一年風調雨順。滿族人臘月殺豬,三十祭祖用豬頭,過了初六,將豬頭放到“哈什裏”(倉房),這個豬頭一直放到二月二,才拿出來煮熟了吃,此舉稱為“龍抬頭”。
近年來,隨著國家民族政策的全面落實,還出現了一個由各地滿族同胞自發形成的節日—頒金節。“頒金”是滿語“誕生”一詞的譯音,這個節日是為了紀念天聰十年(1635)年農曆十月十三日,皇太極正式傳諭將本族名稱由“女真”改稱“滿洲”,標誌新的民族共同體的初步形成。近十幾年來,每逢十月十三日前後,許多城市和滿族自治縣的滿族人都要舉行慶祝活動,以族胞聯誼、文藝演出等形式慶祝自己的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