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公司是一間顧問公司, 用自己公司本身的同事財產應該只是當salary一個expense ?(例如要同事唸橋黎幫人地公司發大黎做...當中又不會有其它支出)
2. 咁如果公司要在外面再找更有資深的人幫手....那是當cogs嗎?還是出現在expense裹的service fee paid?
2. 如果同事要買材料例如幫顧客做1000個膠袋...(同事門要找出面的supplier來做,因為自己本身沒有能力)....那麼收到的材料單是計在cogs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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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思廣益譜新章 】: 2. 你說的dr. outside service 是指放在expense裹的 還是cogs裹的? 因為找資深的人幫手做就似出面搵人做(例如搵資深會計師入數-算是service)... 跟住向顧客收貴d (貴過比資深人的錢, 從中earn income)...
3. 因為p&l 裹的排例次序是revenue第一,cogs第二,兩者雙減才是gross profit, 然後第四是expense.所以把cogs和expense2個分別入數是重要的.第三題我講得不是很清楚, 如果同事幫手設計膠袋,令顧客不能在外面買到,但同事只能設計logo跟外型,因為沒有能力制做1000個膠袋,所以同事才找外面的supplier來制做,當中同事要給supplier 1000元制作費,同事送完整制成品1000膠袋給顧客,顧客給2000元公司當service income,那1000元制作費應該book入cogs嗎?2000元應該service income吧?
PS. 入數在EXPENSE裹的.....都只是ADMIN的費用嗎? 入COGS是因為公司本身有買INVENTORY, 然後賣出更高價給顧客. 但若果是以上的顧問公司,又不是固定每月入貸, 而且每次都可能不一樣(可以是杯,日厝etc) 而且是雖要加工的(設計好了才給supplier做). 這樣應該是放入cogs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