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胎假就能解決問題嗎?

2010-03-09 12:35 pm
我們公司有育嬰假的福利,幾年前也有一位女職員申請,
這位女職員在公司快10年年資,懷孕後因無父母可以代為照料,
政府頒佈了育嬰假她就跟公司溝通申請。

這女職員在公司的工作是重要也是唯一的職位,
公司不可能等她2年,所以聘請新職員就職。

兩年後育嬰假期滿想回公司,公司也歡迎她。
只是這位置有人了,並也非常熟悉工作內容。
而育嬰假的女職員,因長期請假也與工作有脫節情形,
公司也不可能為了育嬰假復職,而把目前職員解聘或調職。

所以跟育嬰假女職員商議是否先到別的部門去,
但她對於別的部門均沒興趣,公司沒辦法下公告請她到別的部門上任,
薪水福利均不變,結果這位職員就申請自動離職。
原先的舊制的退休金也變成放棄了。

我觀察政府好像的走錯方向了~~~~~~~~~~~
===================
說這麼多~~
現在又多出來無薪安胎假,老實說~不論育嬰假或是安胎假,
我們資方都可以配合~~~

問題是:民間企業有窒礙難於落實的現象,

就育嬰假、安胎假外~請問有更好可行的政策,可以照顧婦女的辛苦,也讓資方不影響到經營。

另外是如此就能改善生育率?我看是不對,那有其他的方法嗎?
更新1:

謝謝more大大的說明,但是.... 二、強制性建教合作,待生産人員由學校實習生代替,每約不得超過半年。 ↑ 這問題上,一般常態工作或是固定流程作業可行,而且企業容易調整該員工作性質。 但是有許多不易取代的工作,和屬於機密性的工作。例如...會計、業務、品管、生管、生計產計畫、採購、秘書...等等。都不能2~3個月內就能熟悉上手。也不是實習生就能替代。 會計,尤其是財稅會計,是屬於機密性,公司在找人當初就非常謹慎,。 所以說,以上職務,請育嬰假或是安胎假,應該已經和你的職務說掰掰了,公司不可能等你、公司不可能用臨時工、公司不可能妳回來就該員辭退調職(有法律問題)。

更新2:

感謝ubong大大的說明 您說的沒錯,這時候只有妥協,但已經造成公司的損失,也造成其他女職員的壓力,回來的位子可能不在了,甚至要到現場去。

更新3:

========================= 公司經營已經快20年了,公司許多女職員從未婚到小孩已經長大。 現場人員替代性高,可以變更工作內容,但無法接受請假多,因為直接影響產能。 辦公室人員,有不可替代性,因是責任制,可以容忍因身體不適調整工作時間,容易找到其他同事代理,請假多不影響產能,只是會累了其她同事。 我們公司辦公室女職員,產前請假多,產假2個月也是有人協助之,或是1個月回來2~3天幾個小時把事情處理一下。產假結束後繼續工作~~~~~ 據她們所言~~上班時間輕鬆,而帶小孩很累很累~ 如果是這樣,那是否政府弄錯方向了,是否從保姆政策著手,如何協助減輕母親的辛苦。而不是讓母親從職場脫離。是嗎?

更新4:

More大大,謝謝您的補充 說的不錯~~發現問題了 大公司人多容易做職務安排,小公司就非常不易了。 公司規模人數多寡,會直接影響到婦女育嬰假和安胎假的申請,是直接性。 這不能全怪公司的現實面。3~5人小公司就很難了。

更新5:

最近幾年公司在招攬員工中,他們錄取對象避免在 女性方面 1:33歲以下的女生,尤其未婚者。 2:已婚者尚未有小孩者。 針對有專業性工作上… 現場工作就無限制了………. 男性方面,盡量錄取在 1:已婚者有小孩尤佳。 ===================================== 排擠現象已經出來了 不過~~有得也有失,中高年齡層已經被注意到了,只要沒有荒廢自我提升。 或許如此能讓公司和工廠不太願意任用未婚及有幼孩要照顧的婦女, 進而選擇小孩已經可以自我照顧階段的職業婦女 這時,政府應該在補助上多下工夫了,讓職業婦女能安心在照顧幼兒, 不然單獨的安胎假是無法讓婦女安心在家。補助最好到小孩國小3年級為止…。

更新6:

More大大謝謝您 其他的大大也說得很好,感謝之~~~~~~~~~~~~~~

回答 (4)

2010-03-09 12:55 pm
✔ 最佳答案
昨天看到這一則新聞,其實感覺政府的政策有點借花獻佛的味道,但是借的“花”讓人感覺像是霧裏看花,看不懂他出的政策有何意義,包含前一陣子的“15周歲以下孩子不得投保“意外死亡險”和“身故保險”一樣,感覺都是按照小格局的事情來發佈和規範大格局的事情。其實,他發佈者一則新聞是要鼓勵婦女多生多養,但是,基本上現在不生不養不結婚的理由是因爲薪資問題、固定薪水低下、生活物價又高,讓夫妻不敢多生,讓未婚者不敢結婚。這才是重點。而他的法令是讓婦女多放假,但是有時放無薪假,讓婦女一方面擔心家計問題,同時還怕飯碗不保,職務被取代。有誰敢多生?

建議方法:
一、生育補助津貼:由政府發放
二、強制性建教合作,待生産人員由學校實習生代替,每約不得超過半年。
三、開放婦女生産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就像個人所得稅撫養免稅額規定,企業如有婦女待產,政府不另行補助,但可由企業申請婦女職工待產照料徵用實習生免稅額
四、促使保險公司對婦女懷孕生子項目的理賠放寬或增加項目
五、推動婦女免費產檢(一胎兩次)
以上為目前想到的方法,其他待補充

2010-03-12 05:45:49 補充:
其實,在我們以前的公司我的職位是經理,我們的職位采論調制度,所以下面的女性員工有產假的時候,其他人員可以補上,當然,你說的會計的部分是極機密的,還有一些特別助理和總經理秘書都是重點工作,無法替代,這一部分就是要看主管了,一個優秀的主管他會適度的安排人員進行替代和輪調,也就是隨時有備胎,否則,按公司的管理層,假如一個公司由某個職位是不可取代的,那麽這個公司就岌岌可危了,因爲,假如在這個職務上沒有其他人可以替代,萬一這個職務的人員有個萬一,或是即使突然離職,整個公司的運行就分崩瓦解了。

2010-03-12 05:50:59 補充:
當然,你所說的保姆制度和長期看護制度也是一種方法,問題是這又是一筆開銷,同時,交給保姆帶,相信現在的社會來説還不能完全的放心,找外勞不放心,找年紀大的有些事情無法照顧到位,除非是一個新趨勢,開辦幼兒全日制照顧公司,統一帶。或是公司能夠再另外出一筆錢讓員工的孩子能夠在裏面接受照顧。這種做法,國外的大公司有,但是小公司就不容易辦到了。一切都是錢的問題啊!
2010-03-09 8:34 pm
這個世界的運作,是一種自動平衡的方式在運作的。沒有任何一個制度是十全十美的。就整體來說,育嬰假是一種很人性的設計。但是職場是個現實的問題,像你所說的同事,但任的是唯一又必需的職務,公司要正常營運,不可能讓該位置閒置。再回來時,除非代替他的人有更適當的職位安排,不可能為了舊職員而犧牲新職員吧!而公司也很人性的提供其他職務供選擇,此時只有妥協才是最佳的方案,而你的同事也許是很有能力的,可以選擇離去,想必他的選擇也許會找到更好的位置呢!
很多情況,妥協是必要之惡。
2010-03-09 1:17 pm
個人見解:
不管育嬰假、安胎假都是治標不治本的政策
政府應該努力提升景氣˙壓低物價才是重點
試想看看
民國60至70年代景氣正好ㄉ年代
物價會比現在高嗎?
那時候沒有育嬰假、安胎假大家ㄉ觀念是不是
多子多孫多福氣
那現在這個年代ㄋ?

多子多孫多負擔???
就算生ㄉ起也養不起阿
只有薪水不漲
其他ㄉ通通漲到嚇死你
希望政府不要在這方面炒新聞ㄌ
沒用ㄉ
2010-03-09 12:46 pm
只有一各 也就是政府機關工作.............

可以請假 薪水照領QQ


2010-03-09 11:27:20 補充:
以下面那則新聞來看 政府在替她們政府相關機關的人員在鋪路~~~

以下的新聞都對公務人員有利吧


收錄日期: 2021-04-26 20:34: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09000015KK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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