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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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大:您好
胡大俠知識團團長胡大俠本尊(大師1級)提供一些資料參考:
問:我跟我先生在96年3月結婚
當時的婚姻制是舊制
結婚後我先生一直不願意去登記
最近也因感情生變將要辦理離婚
我因為沒有抓姦的證明
是否可提出那一項法律規範或條文來主張我的權益並請求賠償之類的
麻煩大家提供給我意見!!
答:建議用協議離婚。
若您們能平和的達到協議離婚,兩願協議離婚而非法院判決離婚,孩子誰監護、誰負責扶養,另一方怎樣探視小孩,探視的方式、時間,另一方要付未成年孩子的扶養費,付多少、如何付法和要付到何時,願付贍養費,付多少如何付 ,離婚雙方當事人有達成協議,以協議事項白紙黑字寫在離婚協議書上一式三份,二人具行為能力見證人親自簽名蓋章,離婚雙方當事人親自會同並帶著此離婚協議書及雙方的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相片到雙方戶籍所在地之一的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自登記日起該離婚即生效。
民法第1059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一、父母離婚者。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希望以上說明能幫助您>
<胡大俠本尊的經驗及網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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