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錯讓我去承擔! 小孩是無辜的

2010-03-09 8:53 am
我與前夫已離婚將近7年,兩個小孩的監護權在4年前轉給他,但因他長期無心工作!常常使小朋友有一餐沒一餐!連學費都常常繳不出來,讓學校老師通知我去補繳。
學校老師看不過去,甚至幫他找工作!..可是他始終說不適合、不要..等推辭的話。
我有能力負擔,卻要不回監護權。
因不想讓小朋友為難,忍耐至今。
近來常聽到小朋友說,媽咪我可以搬來跟妳住嗎??
心好酸!因此我試著去面對"他 "
勸他去找工作,他回我"錢給我我就去找工作"
那再跟他說,要不然小孩我帶走!!他回我"那拿錢來"

這樣的話不知循環幾次了....結果總一樣

我真的無力再去面對他了!我累了!小孩也累了!

我承認是我做錯事!我對不起他們~生下他們讓他們在這個不負責任的家庭中!
我真的錯了~所有的錯讓我去承擔! 小孩是無辜的
請幫幫我
更新1:

因為我一直在外地工作,小孩不是在我媽媽家就是在前夫家,4年前有遇到一個對象媽媽認為我還年輕因該要有個家,所以希望我放棄監護權跟他結婚。不過婚後他卻開始嫌棄我離過婚,甚至動手打我、不准我跟小孩連絡。我忍無可忍決定結束這段不到一年的婚姻,並持續一個人的生活,並每個星期去看小朋友。不過這段短暫的婚姻我並沒有告知小朋友們~人家說女人笨一次就好...我卻笨了兩次。

更新2:

小陳~其實我並不是沒想過這個方式 說真的連他的家人都無可奈何!! 他說他要錢?老實說我並沒有多餘的錢給他! 其實他的家中一開始還算不錯,只不過因為他坐吃山空!早已把家中的金錢都用完了! 我所擔心的是~他食髓知味會一直來打擾我們的生活。 我其實發過很多mail給類似社會局的團體,只是我一直沒收到他們的回覆。 一開始~我只是想藉由社會局的幫助來強迫他去工作等.... 我並沒有要用很強硬的方是要去搶小孩 但因為"他"始終覺得他沒錯,是大家對不起他(包括他的家人) 因為我選擇離開,不要小孩 因為他沒錢了,他的家人不幫他 我考慮很久了,真的很久了。 請幫幫我告訴我,我該請哪個單位幫忙。

更新3:

各位大大~謝謝你們熱心的幫忙、與鼓勵 小妹今天有打電話去家扶中心詢問了,不過家扶中心的志工說我這種情形直接去法院投狀書會比較快,因為要請社會局去訪查前是需要法院去通知他們的。 我找了一下資料不過我不會寫這個,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sist03-02.asp(此網頁的第十七項 民事聲請改定監護人狀) 請大大幫我 教我寫好嗎?例如哪裡要注明什麼?我有兩個小孩要填兩份嗎? 再次麻煩你們~謝謝

更新4:

感謝各位大大的幫忙~小妹已完成所需程序 目前靜待通知中 也非常感謝大家的幫助與鼓勵~我會加油 做錯事的我~會盡一切力量來彌補小朋友 ~再次謝謝你們的幫忙

回答 (14)

2010-03-10 10:56 am
✔ 最佳答案
是否可再向法院訴請改定監護人 (監護權轉移)?答案是可以的,親權行使的另一方(無監護權者)隨時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申請變更行使親權的人。只要找出監護權人對子女照顧不週的事實證據,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將會審慎考慮是否改定子女監護權(親權)! 申請監護權轉移的一方,發生以下情形時,禁止轉移。 如:
受傷、殘廢、四肢不能動彈,生活限於困頓無法扶養子女,或是因犯罪入獄而無法照顧子女,或濫用親權凌虐子女,拒絕他方探視、罹患重病,無法再照顧孩子……等 。
目前有很多現象是監護權在父,但撫養子女卻是母,父根本就不聞不問的案例愈來愈多,所以就算當初協議子女的監護權歸前夫,只要能舉證和子女生活的真實全貌,就可以提起監護權轉移的訴訟(變更監護人的訴訟),勝算相當大呢!
只要妳有證據證明有以上情形.妳的勝算蠻大的! 還有必要的時後帶著孩子一起去.法官也會以小孩的話做為輔證之一. 判決監護權是以何為標準~ 法院裁判監護權歸屬時,會根據子女的最佳利益,參考社工人員的訪視報告,考慮一切情況,並且特別考慮下列事項:
1. 子女的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2. 子女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3. 父母的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4. 父母保護教養子女的意願和態度。
5. 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的感情狀況 。 經濟能力不是絕對的考量因素 ,誰可以把孩子照顧好才是最重要的,法官也會尊重孩子本身的意願,盡量將監護權判給孩子原本的主要照顧者,以減少孩子生活上的變動;假如是由經濟能力較差的一方取得監護權,法官也可能會要求另一方多負擔一些扶養費用,藉由雙親的分工,使孩子能繼續在有爸爸、有媽媽關愛的環境下成長。若父母一方曾有家庭暴力之記錄,法院會推定家庭暴力的加害人不適宜照顧孩子,除特別情況外,會將監護權判給沒有暴力的一方(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5條) 所以如果父母雙方都不適合行始監護權.也有可能判給第三者!

他不讓你看小孩.就一次一次請員警陪同... 證據.(要有證據).錄音也好.錄影更好.蒐集不讓你看小孩的證據沒錢請律師.....不需要! 只要備妥文件.自己來.一樣可以打倒無情郎.替自己討回公道
1>身分證+印章
2>想好你要爭取的是監護權還是甚麼?可以問現場志工
3>到法院買狀紙-(3元).有範例本讓你參考書寫.
4>寫好狀紙.繳交規費1000元.正式遞狀--離開法院
5>等候2-3周(家事官司會先開一次家事調解庭)下午2-5點 (這當中會先有志工跟你聯絡.問你詳細.) 6>開調解庭.(最好那個無情郎不敢來.就會以你的訴求為主)
7>調解若成立.調解結果跟判決是一樣的法律效益. 8>調解不成--靜待正式開庭
9>你除了上狀紙繳交(1000)元.等待開庭.不需要多花甚麼錢.時間不要花幾萬塊請律師.不要放棄孩子.你的一個動作都是一個機會.

若有不清楚~~~可洽詢法院服務台志工!!!!
2010-03-09 10:15 pm
先去法院爭回撫養權吧
我相信小孩的老師會當你証人
証明你前夫不適合照顧
你也別給錢前夫阿
這種人..給了他..也會不斷再問你拿
2010-03-09 9:04 pm
HELLO:

版主不是笨,只是總遇到不對的人,人最終還是需要有個依靠,老來伴老來伴不是沒道理的........
既然已無法回到過去,小孩子的問題還是要去解決,是否可考慮找個中間人來跟前夫說小孩扶養權的問題,如果是錢的問題,是否可請中間人來談個雙方同意的價錢,一次解決!
版主是個好母親,往後一定可以遇到對的人,別氣餒加油!

2010-03-09 15:50:31 補充:
我想找個律師跟他討論扶養權問題,沒工作的人應該較吃虧,我想法官也會站在小孩子的立場來做判定才對!
2010-03-09 6:08 pm
您須告知需要幫忙之疑問;如有問題再提出
2010-03-09 5:14 pm
你好.你可以去法院提起更改監護權訴訟.這很簡單.ㄅ用請律師.慧友範例讓你參考書寫.小孩子ㄉ老師就是證人.請他做證.法院會派社工訪視小孩雙方父母.小孩ㄉ證詞法院也會採信.所以只要你有心想要扶養小孩.更改監護權ㄉ判決對你很有力.法院判決監護權ㄉ利場.是以對小孩最好ㄉ生活環境為前提.社工ㄉ訪視也佔很大ㄉ關西.祝福你阿
2010-03-09 2:36 pm
你没错啊!哪里错啦?你人好,心好,有爱心,又有能力負擔孩子的生活,又能忍第二个丈夫打,比你前二个丈夫强太多啦!女人本来就要结婚的,Why说自己笨呢?你胜过好多人噢!

2010-03-09 06:38:37 補充:
我没你行,情况差不多,大家加油!
2010-03-09 11:42 am
如果沒法找律師..

就收集資料上法院...

相信法官會幫你的...

加油...

ps:也在抗戰中的我...
2010-03-09 9:54 am
如果你有資金的話可以請律師幫你打官司?假如沒有錢的話,你可以自己去法院申

請改判監護權,在法律上有這一條規定喔,到時候可以請老師出庭作證,老師是你有

利的證據,當你申請改判監護權的同時,社會局的社工就會進入調查,調查你所說的

是否正確,也會調查孩子的爸是否可以給小孩一個優良環境,社工的訪視很重要,可

以決定小孩的未來,如有不懂可以點我人頭,留言給我 謝謝
2010-03-09 9:48 am
既然知道自己的錯在那裡
趁現在可以彌補,趕快去做吧
趕快把監護權要回來,把小孩帶到身邊
你前夫想必也無心帶小孩
應該還不至於到打官司的階段
小孩的童年非常短暫
再拖下去,愈來愈難救了
趕快去做吧

2010-03-09 22:16:13 補充:
那個表格,在法院就有現成的範本告訴你怎麼寫了。
不然法院有義工可以幫忙。

不過,直接雙方去戶政直接辦轉移監護權,不是比較快嗎?
一定要經過法院這關嗎?
我想,如果你前夫根本也不想要監護權,是可以不用走法院的。
2010-03-09 9:34 am
問題是,就妳個人而言,妳是否願意親自扶養這2個小孩?
如果願意,誰都無法阻止妳,最重要妳要想清楚養2個小孩所需的經濟,
現在還是有好男人願意接受像妳這樣狀況的女生....
別讓小孩長大之後恨妳當初生下他們...
如果是我,再苦我會把小孩帶在身邊,除非他們跟爸爸會比我好....
以妳前夫的狀況,妳現在要得到小孩的監護應該容易,
只要妳願意可以找妳前夫談,他也同意就直接找律師作證,處理好所有事情,
以免將來他反悔....
小孩跟媽媽比跟爸爸好....我覺得啦
2010-03-09 9:11 am
1.老師知道前夫沒工作.介紹工作給他確又一再推辭...

2.小孩說想跟你一起住...

去諮詢婚姻訴訟的律師吧.相信覺得對你有很大的幫助...

別累呢...累了怎麼接小孩子回來陪你...

你以上所說的來這回答你的問題的人都覺得你想要回小孩不是問題了...

何況打官司會有多難...

快尋法律途徑要回你的小孩吧...

相信不久你孩子就會回來你身邊了...

加油...
2010-03-09 9:04 am
去問問看社工
這樣算不算虐待孩童
把你們的對話錄音下來
看能不能重打監護權的官司
因為爸爸明顯不適合當孩子的監護人

2010-03-09 08:43:04 補充:
去試試看大家說的方法吧
記得跟你那個前夫所說的話都要錄音
能請老師出面做證最好

人類天生嚮往幸福呀
這不是你笨
是你運氣不好
也許是你觀察不夠
希望你下一段能遇到疼你愛你的人^^
2010-03-09 8:58 am
監護權為什麼在四年前會轉給你的前夫?

我覺得 你可以把小孩的監護權拿回來
畢竟你前夫沒辦法養小孩
然後你有能力

光這些 你就可以把小孩的監護權拿回來

2010-03-09 07:30:35 補充:
加油:)
如果真的想要小孩
就努力的要回來吧!
你的前夫 對於小孩來說並不是最好的人選
所以法官會把小孩判給你吧!
2010-03-09 8:57 am
你現在有能力養兩個小孩,但是他現在卻沒有能力養

你可以去請律師幫你,這點因該可以。

收錄日期: 2021-04-30 14:10: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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