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開庭~法官說:看我們要不要私下和解
對方說好~我說談看看
剛出法院我就跟對方談
對方說要求賠10萬
他說著作權算我3萬
照片1張1萬 我貼了他7張照片
所以他跟我要求10萬
目前對方跟法官說要求送調解委員會
10萬太離譜了點~我不願跟他和解
是不是繼續開庭呢
法官會如何判?
法官會判賠對方錢嗎?會判賠多少??
更新1:
照片~是車子的照片~他有申請專利
更新2:
重點是 我沒有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