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建議還是要向法院提出異議比較妥當。
因為一般貸款契約,
大部分都會有一個條款,
即「如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
收到支付命令的20天內,
如果相對人沒有聲明異議的話,
支付命令即生效力,
且有效的支付命令,
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
即有執行力,
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聲明異議(可寫事由為該欠款已繳清)之後,
法院會將支付命令的聲請,
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
到時,再與原告方(也就是貸款銀行)協議、
請原告方讓你繼續依約繳款。
2010-03-08 22:50:38 補充:
支付命令並不會因為欠款繳清而失效,
倒是,支付命令如果超過3個月未能合法送達於相對人時,
支付命令就真的會失效。
2010-03-10 13:26:58 補充:
為避免發問者,得到錯誤的訊息。
請發問者補充:
您欠繳的金額(即依題式您表示已繳清遲交的金額還清)
與支付命令上所寫請求給付的金額,
是否相同,
或者高於您遲交的金額?
例如:您一共剩下50期的各期應繳款(假設每期5000元),
而因你在倒數第50、49、48等3期遲繳的話,
則實際只遲繳3期共15000元,
但有遲繳情形,
貸款銀行有可能依貸款契約條款,
即適用「如有一期未繳,視為全部到期」該條款,
而於支付命令向您請求遲繳的3期,
及其他清償期尚未屆至的47期,
即支付命令請求的金額非僅遲繳的15000元,
而是請求所有清償期已到期及未到期的所有金額,
亦即支付命令可能會請求給付的金額是250000元,
請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