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算欠債多年?!又開唔到戶口

2010-03-07 11:54 pm
我男朋友係大概5年前之前借左兩間財務公司錢 ,佢果時仲住係屋企一路都有還,還左3期左右佢公司有變動比人炒左佢因為掙財務公司錢同佢家人吵仲比人”講”走左…之後佢知財務公司上左佢屋企搵左佢2~3次之前就無再音信啦, 係呢幾幾間我男朋友試過去bank開acct唔成功可能係比人bad list左啦,佢做野又比人check到個僱主仲send左d info.比佢個僱主叫我男朋友contact返個債權人仲報左警話我男朋友失蹤人攪到佢要去警處到消案….我想問:
1)大概幾耐追唔到我男朋友條數會自動取消呢一條數架?佢如果真係比bank bad list左佢又幾時可以開到acct呢? (佢係咁比人煩個僱主又開唔到acct份份都做唔耐咁好煩架)
2)如果唔會cancel 咁佢永遠追討下去? 咁真係還唔到係咪一定要破產,如果破產期間無收入/失業會唔會比人告要坐?
3)我睇左d yahoo知識話有機會債權人會幫個債仔申請破產點可以check到個兩間公司有無幫我男朋友申請左破產?
4)破產限期係幾耐?如果仲係限期之內開唔開到bank acct?如果過左先開佢地會唔會check到或有無權凍結個acct裡面ge錢?
5)係邊到可以check到佢自己個欠債情況?
6)如果無錢破產咁點算?

謝謝你地ge回答

回答 (2)

2010-03-08 3:32 am
✔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我有如下的個人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1)大概幾耐追唔到我男朋友條數會自動取消呢一條數架?佢如果真係比bank bad list左佢又幾時可以開到acct呢? (佢係咁比人煩個僱主又開唔到acct份份都做唔耐咁好煩架)
答:祇要債權人無停止過作出追討的行為,則理論上這些債務永久有效!除非債權人於六年之內無作出任何追討的行動,方符合「期限法」中的六年期限!要想對「期限法」有更多的了解,請參考下列我的其他回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0021101142

要知道個人信貸方面有否被列入黑名單,可以自行向環聯信貸資料庫查詢個人紀錄和要求刪除或更正檔案!
請參考下列資料!

Q : 信 貸 報 告 包 含 甚 麼 資 料 ?

A : 信 貸 報 告 內 載 有 姓 名 、 身 份 證 號 碼 、 出 生 日 期 、 地 址 及 聯 絡 電 話 等 個 人 資 料 。 信 貸 資 料 則 包 括 信 貸 帳 戶 、 信 貸 使 用 情 況 、 帳 戶 還 款 紀 錄 、 錢 債 訴 訟 、 破 產 及 清 盤 申 請 , 同 時 列 出 最 近 兩 年 內 , 特 許 會 員 曾 查 詢 信 貸 報 告 的 紀 錄 , 並 會 列 出 根 據 以 上 資 料 計 算 出 的 「 信 貸 評 分 」 。

Q : 甚 麼 人 可 查 閱 信 貸 報 告 ?

A : 除 財 務 機 構 外 , 市 民 亦 可 自 行 查 閱 信 貸 報 告 , 以 確 保 財 務 機 構 呈 報 的 資 料 準 確 及 信 貸 評 分 反 映 最 新 情 況 , 同 時 可 找 出 不 尋 常 的 查 詢 信 貸 報 告 紀 錄 , 以 及 發 現 身 份 被 盜 用 等 。

Q : 有 甚 麼 途 徑 查 閱 信 貸 報 告 ?

A : 可 親 臨 環 聯 資 訊 、 郵 遞 或 經 網 上 申 請 , 網 上 單 次 訂 閱 信 貸 報 告 收 費 九 十 九 元 , 另 外 兩 種 方 式 收 費 一 百 五 十 元 。 如 財 務 機 構 因 參 考 信 貸 報 告 而 拒 絕 的 信 貸 申 請 , 貸 款 者 在 合 乎 有 關 條 件 下 , 可 免 費 查 閱 信 貸 報 告 。

Q : 如 發 現 信 貸 報 告 的 資 料 不 正 確 , 應 如 何 處 理 ?

A : 任 何 人 士 均 有 權 更 改 不 準 確 的 信 貸 資 料 , 可 郵 遞 或 親 臨 環 聯 資 訊 辦 理 更 改 資 料 手 續 。
http://www.hkcash.com/discuz/viewthread.php?tid=358&page=999
環聯資訊的網頁:http://www.transunion.hk/

2 )如果唔會cancel 咁佢永遠追討下去? 咁真係還唔到係咪一定要破產,如果破產期間無收入/失業會唔會比人告要坐?
答:債權人理論上會永遠追討下去,但一般銀行和財務公司都會把收不回的賬項撇賬!這些舊債於一段時間後會停止追討行動,除非收到欠債人的新消息和聯絡方法,才會重新啟動!
所以有人選擇終身失蹤避債,但既然欠債確已無力應付,破產才是置諸死地而後生的方法!
破產者在破產期內無工作收入,不用償還任何債務!而當破產期滿後,不管這些債務清還與否甚至一毫子都無還過,都可以一筆勾銷,破產者不再負有承擔這些債務的責任!
而香港法例中已無錢債監這種刑罰!即除非犯上詐騙或隱瞞破產管理署等涉及刑事的罪行,否則單純的債務問題決不會有要坐牢的機會!

3)我睇左d yahoo知識話有機會債權人會幫個債仔申請破產點可以check到個兩間公司有無幫我男朋友申請左破產?
答:想知道一個人有否被人申請破產,可以自行向破產管理署查詢,祇要有目標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再付出八十五元的費用,便可以得到這人的紀錄!

4)破產限期係幾耐?如果仲係限期之內開唔開到bank acct?如果過左先開佢地會唔會check到或有無權凍結個acct裡面ge錢?
答:破產期限一般是四年,如果在破產期內跟署方不合作或債權人反對(當然要有合理的理由),則破產令最多會被延長至八年!
當破產令解除後破產者的所有資產已不受其舊債權人的追討!舊債權人就算查到也不能再針對舊有的債務作出追討的行動!這是受破產法例保障的豁免承擔舊債權利!
但話需如此,建議你勿在舊債權銀行中重開戶口,以免對方輸打贏要,強行充公戶口中的款項,到時你要花時間和法律費用才有機會討回存款!

5)係邊到可以check到佢自己個欠債情況?
答:基本上無得查!當事人自己都不清楚債務狀況,那還可以問誰呢?

2010-03-07 19:34:20 補充:
6)如果無錢破產咁點算?
答:如果連自行申請破產所需的$9,695元都有困難,那祇好向家人朋友暫時商借了!

2010-03-07 19:43:09 補充:
關於環聯信貸保存個人資料方面,還有一些資料可以讓樓主參考一下!

理論上是環聯的電腦系統自行將超逾八年(由入表申請而非獲頒破產令起始計)的破產紀錄刪除!但你亦可以自行直接向對方查核你自己的個人資料,但要收費的!申請費用是一百五十元,另每份報告的費用是九十九元!如發覺破產紀錄並未移除可以作出刪除的要求!

因為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頒佈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申請人可以按不同的情況要求刪除某些達到保留期限的個人信貸資料!關於個人信貸紀錄的保留期限如下:
環聯可保留最新信用卡和個人貸款記錄,以作信貸參考之用。
由賬戶終止日期起開始計算,環聯可以保留正常結束的信用卡和個人貸款記錄,為期五年。

2010-03-07 19:43:22 補充:
由欠款金額全數償還日期起開始計算,環聯可以保留逾期還款記錄,為期五年;或由欠款人根據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頒佈的《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通知環聯解除破產日期起計算,保留五年。兩者以最早的日期為準。
由法律程序日期起開始計算,環聯可保留存檔破產申請為期八年,保留其他公眾記錄為期七年。
由查詢日期起開始計算,環聯可保留會員查詢信貸報告的記錄,為期兩 年。
假如賬戶在結束前五年內從未出現逾期欠款超過六十天的記錄,當環聯收到會員要求刪除該已結束賬戶的通知時,環聯將儘快從資料庫中刪除該已結束賬戶。

2010-03-07 19:59:11 補充:
至於樓主提及男友往銀行開戶被拒,請問他開的是那一種戶口呢?按理如非開設支票來往戶口,而祇是普通的儲蓄戶口,是應該不會被拒絕的!
因他尚未是破產人士,一般的黑名單都祇作出信貸方面的限制,普通的儲蓄戶口是無影響的!
而且就算被拒也應該祇是債權銀行,他無欠債或無壞賬紀錄的銀行,按理是不會拒絕他開儲蓄戶口以用作發薪的!

至於被人知道他的新工作資料,並電告知其僱主要求聯絡債權人,則更難理解!
債權人如何得知他的最新資料呢?
債權人如有他的最新聯絡方法,為何不直接接觸他追債而要經僱主呢?
債權人這個做法已觸犯私隱條例,欠債者可以向私隱專員作出投訴!

2010-03-07 19:59:20 補充:
還有債權人報警說債務人失蹤,要他去警署銷案一說更是匪夷所思!?
債權人以那個身份去報警說有人失蹤呢?
債務人已成年,自行選擇離家警方不會立案調查,除非有強烈的理由!欠人債祇是正常的財務糾紛,警方不會受理!否則警方單是幫銀行尋債仔就已經忙得要死了!
要警方代尋債務人,方法祇有一個!並非說債務人失蹤,而是控告債務人欺詐罪,這是刑事案,警方才會受理和發出通緝令,到時債務人到警署就並非銷案,而是協助調查或被控了!
但債權人作出這個控訴時,要有充足的理由警方才會處理!

2010-03-09 21:40:34 補充:
之前佢做左一間連所機構就係因為有個管理層接到某個機構ge通知先知佢欠債叫佢唔好攪到公司自己離職,記得如似係交左強積金form無耐就發生唔知關唔關事?

答:如果確曾發生這個情況,則相信他的個人資料被債權人發現,而債權人跟他任職的公司有聯系!
例如他欠某銀行的卡數,而他新工作的強積金受託人剛巧是這銀行,那這債權銀行便會有他的最新資料!
由於這銀行跟他任職公司有聯系,最少也是強積金受託人,在無法聯絡債務人的情況下便出此下策,憑藉公司的壓力希望逼他還款!
但其實這做法經已觸犯私隱條例!

2010-03-09 21:47:31 補充:
而另一間公司出糧時話佢係定失蹤人口要佢先去消案拎張野先可以叫acct果邊出票比佢....我都唔知點解會咁 ,咁佢依家係咪只可以做出現金ge工作如果係出票個d會唔會比人check到,佢又有無權要求僱主出票比佢?!

答:我對這間公司的說法存疑!
請問公司如何知道他或任何人是失蹤人士呢?
為何要到警署銷案才可出支票呢?
失蹤人士跟在工作後出糧,有何關係呢?
祇要他無被頒令破產,那祇要他使用非其債權人的銀行服務,如經戶口出糧,兌現或存入支票等,都絕對無問題!當然收取現金就最好!
祇要僱主有付薪,那其實是經戶口轉賬,出支票或現金都問題,僱主有權決定以何種方式發薪!但以種種藉口不發薪就有問題!

2010-03-09 21:57:25 補充:
又會唔會將我男朋友ge現時資料(如地址,手提etc...)交比其他人作其他用途?
"由於客戶經已授權銀行可披露其當時已擁有之資料,倘客戶或銀行結束戶. 口,此項授權亦不受影響或因此終止。"佢地ge意思係佢地隨時可以披露客戶ge資料,如果成為佢地ge客戶?!

2010-03-09 21:57:59 補充:
答:不會!雖然照字面解釋銀行是有這個權利,但這些祇是例行的說話以保障銀行免受客戶控告!尤其是當將資料轉交收數公司時!
因基於私隱條例和銀行同業間的競爭關係,這些經收集的個人資料其實祇供同系銀行,或其相關業務公司的使用!
例如你欠匯豐錢,恆生會知道,因為他們是同系的銀行!但中銀,東亞,花旗等不同系的銀行就不會知道你的個人資料!匯豐恆生亦不會隨意將客戶資料跟他人交流!
當然如果對方向環聯作出查詢,亦能發現任何人的信貸壞賬紀錄!但通常要申請信用卡或其他借貸銀行方會向環聯作出查詢!一般的儲蓄戶口銀行無需先行核實開戶人的資料!

2010-03-09 22:05:14 補充:
跟你分享一些個人經驗吧!

我曾有家人欠債失蹤避債,我曾勸他申請破產但他不願意!
他在離家多年後仍然在香港居住和工作,雖然已經離開了以前的專業轉投另一行業!但亦在一知名的機構中工作,一樣經銀行戶口轉賬出糧,一樣有強積金戶口!如常的出入境和外遊!
但他暫時仍未被舊債權人發現和未還過一毫子!

我也不知他這十年間如何生活,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從未被人當作失蹤人口!更別說要到警署銷案!
2010-03-08 11:43 pm
反收數論壇
http://www.killcollectors.com

依個綱是因欠銀行或財務公司債務而被收數佬滋擾的朋友分享問題,
與及提供資料庫,查閱及分享他們的資料及其追數手法等資訊。

本討論區並非教人欠債不還, 因保安局包庇金融機構及收數公司,
令市民日夜飽受收數公司的滋擾, 故此設立此 [反收數論壇] 抗/擊收數公司。

http://www.killcollectors.com

因為我地係反收數

連環殺手字

收錄日期: 2021-04-16 11:35: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07000051KK0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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