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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來北美殖民地的移民除了出於經濟利益上的考慮外,對宗教自由的熱情也是一個重要因素。當時的英國政府與教會的當權者對於清教的觀點與影響十分懼怕,很多清教徒被迫離開英國,於是他們便計劃前往奔向新大陸的歷史行程。1620年,他們搭乘“五月花”號帆船經過66天海上航行,於11月11日來到美洲大陸科德角(CAPE COD)的海岸,經過上岸探索,他們決定不再前進而就地移民,這個地方就是今天美國馬薩諸塞州的普利茅斯。
這些航海倖存者在上岸之前簽署了一份文件,作為將來對新自治政府的管理基礎。這個具有歷史意義的文件後來被叫做《五月花公約》(Mayflower Compact),這份公約要求移居到新大陸的人們秉承清教徒的宗教信仰,同時宣誓表達對以英王為首的英國政府的忠誠,並決定自願組成"公民自治團體",擬定公正而平等之法律、規章,並保證遵守與服從。這一公約構成了美國憲政的雛形,它在美國政治與法律制度演進中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與影響。
美國先民最初的目的十分單純,不是為了征服這塊大陸,建立一個強大的殖民地,而是為了宗教信仰,他們希望住在一起,在同一個教堂裡敬奉上帝,為此創立一個小社會。到2002年,有人做過統計,美國大約有3500萬“五月花”號乘客的後裔,佔總人口的1/10。對這個移民國家來說,這是個巨大的數字。
搭乘“五月花”號的新移民在抵達後的第一個寒冬,受盡苦難,到春天來臨時只剩下40多人。後來,他們得到土著印地安人的協助,有了好的收穫。為感謝上帝及印地安人朋友,清教徒們舉行歡慶儀式,在黎明時鳴放禮炮,列隊走進教堂,點起火炬舉行盛宴,這就是感恩節的由來。
自此之後,向美洲大陸的移民數量急劇增加。經過不斷的遷徙與擴張,北美洲東北角的十三殖民地相繼建立,分別是新罕布什爾、馬薩諸塞、羅德島、康涅狄格、紐約、新澤西、賓夕法尼亞、特拉華、馬里蘭、弗吉尼亞、北卡羅萊納、南卡羅萊納及喬治亞,這13個殖民地初步奠定了北美殖民地體系的雛形。
1776年7月4日,北美大陸13個英屬殖民地,受不了大英帝國的橫徴暴斂,為了生存自由聯合簽署了「獨立宣言」(由傑弗遜起草,於1776年6月28日完成,強調天賦人權,稱: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一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宣布脫離大英帝國的統治,組成美利堅合眾國,這個剛誕生的新國家在華盛頓的領導下,與大英帝國打了八年艱苦的戰爭,才贏得實質的獨立。
在「聯邦憲法」制定之前,世界各國的國家制度都是自然形成的、歷史遺留的,或是由入侵者強加的。而美國卻創造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方式,它的國家制度是由一群睿智而理性的人共同精心「設計」出來的。「聯邦憲法」證明了人類的理性能力完全可以設計出一個合理而有效的國家制度,它不但具體可行,為一個大國的崛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開啟美國往後200多年的榮景,並創造出讓原設計者們驕傲的歷史。
“五月花號”載著第一批歐洲移民來到北美新大陸,經過一百多年的開拓和戰爭,終於促發了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創生。美利堅民族秉持其建國理念(獨立宣言強調的天賦人權),透過自我奮鬥、實現個人夢想的美國精神(西進拓荒的精神),經歷南北戰爭,二次工業革命(以重大科技發展為基礎),在19世紀末的30年時間裡突飛猛進,迅速超越英國及歐洲列強,成為世界第一的經濟強國。
藉由「新政」的推行,克服20世紀初期的經濟大蕭條,又經由立法保障了人民的智慧財產權,使發明創造的價值得以財富形式呈現出來;而實現財富的形式則受到法律保護。最終,透過成功的教育,充分開發了它的科學技術資源而締造了20世紀世界的唯一超級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