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個紅包袋裝了一萬一千元,
因為我跟我兩個姐姐租同棟公寓,
但我大姐有個習慣,就是跟她朋友來家裡喝酒!
好死不死,紅包袋我忘了收好,被他發現了...
我可以很確定是他,也就是我姐的朋友!!
因為他以前就有偷竊前科...而且他來一次...
就丟了一萬一千元...我好心痛!!
因為那是我讀書所需要的生活費...(父母給的)
我想過了...可能拿不回來了 ?
但是我不甘願...
我想請問大家...因為紅包袋他沒拿走!!
只留下紅包袋,請問...我可以報警處理嗎?
因為紅包袋除了有我的指紋以外,還有阿嬤的指紋!
因為紅包是阿嬤給的...!!
這是沒辦法中的辦法了...
請問可行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