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懷孕想結婚

2010-03-05 8:12 am
我已滿18剩三個月滿19,我女友已經滿19歲現在懷孕,我(男方)家人全部同意而女方家長不同意可是我和我女友都想結婚把小孩生下來想要共組家庭,但未滿20歲卻是需要法定監護人的同意書,現在卻無法取得女方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可是我女友現在已經懷孕七個月,現在有什麼辦法可以不用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成全我們。

前幾天在網路上看到這則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l/8/today-life8.htm
不知道現在的我們是否可以向新聞所說的那樣!不經過女方家長同意未滿20歲但可以成全我們!!
希望能越快越好!!謝謝大家!!我們為了這個問題煩了好多久了

回答 (6)

2010-03-05 8:39 am
✔ 最佳答案
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並非兩個人的事。

詳細情形可以到戶政事務所詢問,最快ㄝ最準確。

不過結婚畢竟是大事,我想女方反對有一定的原因。
1‧你們都未滿20歲還沒經濟能力
2‧你們尚未完成現代社會該具備的基本學歷
3‧你們交往時間多久,感情夠堅定?
4‧你規劃好將來要給孩子什麼樣的生活
5‧你們的思想成熟了嗎,可以接受多少社會的磨練

生小孩容易,養小孩難

如果以上最基本的4點你們都做好萬全準備了,
女方家長應該就不太反對了、、、

不管結果如何,都祝福你們,剩3個月就要迎接新生命了
給孩子最好的教育,因為知識、水準在當今社會絕對不可或缺

祝福你們一切順心,加油。
參考: 自己
2010-03-05 5:14 pm
準許登記的那位戶政人員胡搞亂搞,不懂法律,恣意引用法條
那位戶政人員該再教育
2010-03-05 2:00 pm

圖片參考:http://www.jenai.gov.tw/images/girl.gif

版大:您好
胡大俠知識團團長胡大俠本尊(大師2級)提供一些資料參考:
問:如文
答:1.民法第990條未廢除前應可以適用:
第990條結婚違反第981條之規定者,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結婚後已逾一年,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2.為此條文我去請教過內政部戶政司:
陳瑋玲長官敬啟者:
我是要請問適用民法第990條疑義:第990條結婚違反第981條之規定者,法定代理人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但自知悉其事實之日起,已逾六個月,或結婚後已逾一年,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
第一點戶政事務所依上述第990條規定未成年(未滿20歲)已懷孕,沒有法定代理人(她父母親)的同意書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嗎?
第二點請問第990條是應用在何種狀況?
       胡清如(先生)敬問2008/9/27

3.答覆如下
Re: 請問適用民法第990條疑義說明?
2008/10/1(星期三) 上午11:52



寄件者:

"內政部戶政司" <[email protected]>將寄件者加入至通訊錄



收件者:
[email protected]




清如先生您好:
有關未成年人辦理結婚登記適用民法第981條疑義乙事,按法務部97年9月17日法律字第0970033379號函意旨,未成年人申請結婚登記,戶政事務所應查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之證明文件,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者,戶政機關應否准其申請。惟本司考量個案情事及實務作業,研擬函請法務部就未成年人已懷孕得否逕予辦理結婚登記乙節再予釋明。台端如個案適用有疑義時,請檢附具體個案詳情及相關資料報部研處。感謝您的來信。
承辦人:陳瑋玲
連絡電話:(02)2356-5089
內政部戶政司敬啟

4.台端如個案適用有疑義時,請檢附具體個案詳情及相關資料報部研處。個案方式處理您可以去文內政部戶政司
請見網址的內文與回應
http://tw.myblog.yahoo.com/huchingju/article?mid=13613&prev=13513&next=13592&page=1&sc=1#yartcmt
<希望以上說明能幫助您>
<胡大俠本尊的經驗及網路資料>

圖片參考:http://bluecherry.myweb.hinet.net/zz/s12_09.gif
2010-03-05 9:09 am
戶政科長吳玉楊也說,過去就連男方未滿十八歲、女方未滿十六歲,基於已完成「儀式婚」,戶政單位也以「不是當然無效」給予登記,如果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疑義得向法院請求撤銷,但當事人已達該條所定年齡或已懷胎者,不得請求撤銷,但「登記婚」基本上沒有撤銷的問題,兩者精神不一致。
  (儀式婚)可能是公開儀式,或者是男方請客完成儀式。重點來了!台灣在民法上,結婚不管是否公開都必須經過(登記才生效)。剛看完新聞,那是戶政的行政裁量,未經司法判決,但是台灣的司法判例,須經過高等以上的判決才會成為判例,所以這只是(行政裁量)並非司法的(判例)。
  個人覺得,生米煮成熟飯,不管那一層面,孩子總是(無辜)的!!!就像新聞可以去登記(結緍)在這裡祝福你們百年修得共枕眠!好話說在前頭,婚姻不是兒戲,是男人!肩要寛,是女人心要寛!人生旅途長的很,加油!
2010-03-05 8:53 am
再過沒多久你女友就可以成年了
到時候就不是問題了
只要先將孩子生下來辦認領,之後再結婚就好
我覺得你還是要努力得到對方的認同才是
不要讓女孩子選擇一段不被祝福的婚姻
其實你要表現可靠的一面
讓對方父母放心才是真的
畢竟你也快當爸爸囉
應該可以體會天下父母心
參考: me
2010-03-05 8:18 am
現在這條法律還沒過!但是可以直接去戶政事務所問看看!每間在辦都有出入,盡量還是以溝通讓對方父母同意,畢竟以後還很長~互相留點路比較好!

收錄日期: 2021-04-11 16:00: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05000015KK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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