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唔可以申請夾屋

2010-03-04 4:04 am
本人早年與弟弟申請首置買有物業,亦在指定年期內連本帶利還清房協之貸款。並早於四年前,本人基於某些理由,將物業之一半業權賣給一同申請之弟弟。故本人現非該物業之業主。

由於本人至今之四年內未擁有過物業,未知是否能以個人名義申請今期之夾屋。

回答 (1)

2010-03-04 10:11 pm
✔ 最佳答案
首置的業主,等同居屋業主,終身不得申請公屋,及購買居屋,夾屋,租置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30: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03000051KK0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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