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一d破產問題

2010-03-03 9:19 am
我想問一d破產問題
1)是不是有人上門封屋,如果同家人住公屋呢?
2)如果無工作點還錢?
3)我有欠銀行錢個户口可唔可以用?
4)家人在我小時買了份保險給我,過戶都是家人戶口破產後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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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4 9:02 pm
✔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想問一d破產問題
1)是不是有人上門封屋,如果同家人住公屋呢?

答:假設樓主你本人申請破產,現居的公屋會否被破產管理署或債權人上門封屋,要考慮幾個因素!

首先,你現居的公屋是出租的公屋還是已經由你們購入的自置公屋物業呢?
如果仍是向房署租來的,那祇要你們有租交都不會有被封屋逼遷的情況發生!就算破產者是戶主都一樣!

假設這公屋物業已是自置物業,那業權人是誰呢?是由破產者獨資擁有還是跟其他人聯名持有呢?
如果祇由破產者獨自持有全部業權,那這公屋物業將會在他正式破產後,被破產管理署充公和拍賣以作償債之用!你們便要搬走另覓居所了!
而假設這公屋物業由二人聯名持有,那其中一人破產,他名下的業權會被署方充公!但另一業權人並未破產,署方不能強行充公他的業權!故破產者和家人仍可居於上址而不會被強行逼遷,祇是這公屋物業會被釘契,在未取得署方同意前無法出售和轉名!

2010-03-04 13:13:53 補充:
2)如果無工作點還錢?

答:如果破產者在破產期內未能找到工作,那祇要如實向署方申報便可!破產法例無規定破產者一定要有工作收入和償債!
你無工作收入自然無需上繳和還債,但亦不會有署方釐定的生活費數額!當你稍後時間找到工作後,你再通知跟進你個案的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對方便會按你提供的收入資料給你釐定一個生活費的數額!當你的收入不超過這數目時,無需上繳還債!但假設你收入多於這生活費的數額,則餘款要上繳給署方作償債之用!

2010-03-04 13:14:07 補充:
假設破產者在破產期內都找不到工作,甚至索性不工作!都無問題!
祇要在破產周年前收到的「周年收入和得到財產說明書」填寫「無工作收入,由家人供養」並交回署方即可!
當然這最好是事實,否則如果選擇瞞報而被署方發現的話,會被視為不合作和不誠實的破產者!除會被延長破產期至最多八年外,更有機會被送上法庭檢控!
而當破產期滿後,不管債務還清與否或分毫未還過!登記在這破產令上的債務都會一筆勾銷!破產者再無承擔償還這些債務的責任!

2010-03-04 13:24:26 補充:
3)我有欠銀行錢個户口可唔可以用?

答:當你申請破產時,所有的銀行賬戶和個人資產都會立即被凍結!如需使用要向破產管理署和高院出申請,在得到對方同意下才可以在有限制的情況下使用!

還有就是假設這銀行賬戶是在你其中一位債權銀行之內,那當對方得悉你申請破產後,必會將你名下賬戶內的所有存款都沒收以抵銷部分債務!這行為其實觸犯破產條例,但銀行會以賬戶使用守則和權利等大堆不同理由抗辯,以造成既定事實去收回欠債!

2010-03-04 13:38:44 補充:
4)家人在我小時買了份保險給我,過戶都是家人戶口破產後會點?

答:這份由你家人供款的保險,破產後要如何處理要視乎保險的種類和受益人是誰!由於供款人非破產者本人,所以無需受破產條例的規管,祇需研究賠償方面的部分!

如果祇是單純的人壽保險,即祇會在受保人身故時才會得到賠償的!那不會有任何問題,可以繼續保有這份保險!
如果這份保險有紅利等現金價值可被提取的,則要視乎保單受益人(不是受保人,即是萬一真有賠償或派發紅利時的收受者)是誰!

2010-03-04 13:39:28 補充:
如果受益人是破產者以外的任何人,即是說能得到這份保險賠償和其他權益的人並非破產者,那無問題這保險可繼續持有!
如果受益人為破產者本人,則這份保險會被破產管理署中止並將現金權益充公!
但曾有網友提供資料說破產者都可以於破產後,保有一定數目的現金價值,無需充公全數!但相關的細節和操作方式我並不知曉,請自行向保險代理或律師作出查詢!

請注意,勿隨意在網上向任何不知名的人或機構透露自己的個人資料!

2010-03-04 14:12:49 補充:
在這裡我一併回答你在另一條問題中的其他提問!

1)d錢大約在半年前借,如果而家破產會唔會被人告?

答:問題如果是問會否因欠債而被債權人以法律途徑去追討債務的話!那這情況當然會發生!債權人可以發出律師信,入稟各級法庭討債,甚至申請債務人破產都可以!

而假設問的是會否被債權人以欺詐的罪名控告的話?
那答案是有機會!要視乎你在作出借貸時的幾個狀況才能作出決定,並非如在另一問題中的其他答案所言,祇要供了幾期錢就可以免責!

首先我想知道樓主口中的這些債務,是向私人借的?還是向銀行財務公司商借的?或是使用信用卡透支所得的呢?而作出這些借貸當日,樓主本身的財務狀況如何呢?

2010-03-04 14:14:32 補充:
現舉例有一人向銀行申請貸款,而其實他本人已經資不抵債,債台高築致遠超其償還的能力!當他向銀行作出貸款後,祇還款半年便申請破產!
這時銀行有權以欺詐的罪名控告這名債務人!銀行會說當這人作出借貸申請時,並無申報確實的債務數目,而銀行如果早知這人的負債實數時,是決不會向他發出信貸的!老實說又豈會有人在借貸時不隱瞞實際的債務狀況呢?所以當銀行作出這個控訴時,債務人便犯上了以不誠實方法去獲得財產的罪名,會受到警方刑事檢控,罪成或會判以監禁!

當然如果作出借貸申請當日,已如實交代債務實況並獲得銀行批出信貸!而借貸人亦一路有還款的誠意和能力,祇是基於某些特別的原因導致要申請破產!在這情況下欺詐的指控自然不成立!

2010-03-04 14:14:34 補充:
現舉例有一人向銀行申請貸款,而其實他本人已經資不抵債,債台高築致遠超其償還的能力!當他向銀行作出貸款後,祇還款半年便申請破產!
這時銀行有權以欺詐的罪名控告這名債務人!銀行會說當這人作出借貸申請時,並無申報確實的債務數目,而銀行如果早知這人的負債實數時,是決不會向他發出信貸的!老實說又豈會有人在借貸時不隱瞞實際的債務狀況呢?所以當銀行作出這個控訴時,債務人便犯上了以不誠實方法去獲得財產的罪名,會受到警方刑事檢控,罪成或會判以監禁!

當然如果作出借貸申請當日,已如實交代債務實況並獲得銀行批出信貸!而借貸人亦一路有還款的誠意和能力,祇是基於某些特別的原因導致要申請破產!在這情況下欺詐的指控自然不成立!

2010-03-04 14:16:59 補充:
樓主屬何種情況,請自行參考和分析!如有其他提問請補充!

但切記勿隨意跟不知真正身份的人接觸,和向對方展示自己的個人資料!以免造成麻煩和損失!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16 14:05: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03000051KK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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