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拎綜援在馬會投注不犯法,但羸錢會犯法嗎?
答:不會!綜援受助人雖然不應將綜援金額用於賭博方面,但並無明文法例規定綜援受助人不能參與賭博!期間賭博時贏輸都不會犯法!
如祇是一二十元的小注六合彩搏彩則更加絕對無問題!但如賭博銀碼大致輸光綜援金無力應付生活,則是閣下 自理的事!
當然仍可向社署申請緊急援助,但審批權則在署方的手上!
如果在拎綜援其間,中了六合彩頭獎會怎樣?
答:如果確如所言,在領取綜援期間得中六合彩頭獎的話?那便恭喜你了!但因你在領取彩金後,個人資產總額將會超過綜援計劃的審批上限,故此不再符合領取綜援的資格,你的綜援計劃將會立即停止!
如果真的高中六合彩頭獎,相信閣下 也願意停止繼續領取綜援,讓這些資源留給其他更有需要的人吧?
綜援會立刻被停止嗎?還是羸來的錢需要上繳嗎?
答:由於領取六合彩頭獎一事有紀錄,所以最好你自行向社署申報,否則選擇隱瞞但遭署方發覺時,或會被刑事檢控!
當你如實向署方申報後,署方在計算過你的資產總額後便會終止你的綜援發放!而你贏取的彩金全屬你個人所有,無需上繳或還款給社署!
如果羸錢會被取消綜援,咁用一個月有5千蚊綜援金為例,相信羸一二百蚊應該不會有問題,但大約羸多少開始有影響?咁請問羸幾多錢先要向社會福利署報告??
答:基本上不超過一千元以上的彩金,都無需向署方作出申報!其實祇要你選擇以現金的方式去領取彩金,而並非以支票或銀行轉賬或馬會投注戶口等有紀錄可查的方式!那理論上你收取現金彩金署方應該不會發現,除非有人舉報或自己四處吹噓被署方發覺!
當然你選擇誠實地向署方作出申報,則更是一個可取的做法!而你所申報贏取的金額會在以後發放的綜援金額中扣除!
另外我聽講破產在馬會賭錢不犯法,但羸錢便有可能犯法,而且獎金需全數上繳?
答:香港破產法例並無規定破產者在破產期內不能賭錢!祇有針對因賭錢而導致財政惡化,致要破產的法例!
但在破產期內,破產者不應參與賭博的活動!因為理論上破產者祇有應付生活所需數目的金錢,如有餘錢可供賭博,按理要將這些餘款上交給署方作償債之用!假設署方發現並追究這些賭博行為,可以將該名破產者視為不誠實和不合作的破產人,有權延長他的破產期限至最多八年!
當然小注的投注六合彩不會被署方責問,而假設在破產期內因賭博而贏得彩金,不會觸犯破產條例!但是要如實向署方作出申報和全數上繳的!
而假設該彩金數目足以償清所有債務,那更可以立即解除破產令!在計算和扣減所有債務和破產管理署的行政費用後,如果尚有餘額,將會退回這名已解除破產令的幸運兒所有!
2010-03-05 20:30:38 補充:
如果閣下 持續地去賭博,自然會輸多贏少,那申報一事根本就全無意義!
署方祇會計較你贏得的數目,輸掉的不會補回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