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車禍的肇事責任及賠償問題急需專家回答 謝謝 ˊˋ

2010-03-02 5:03 am
在1個月前 我在嘉義市那發生相撞 一路上都是綠燈 所以就順著騎 到長榮街時
有看到1台車要左轉 我有停了一下 接著就騎過去了 可是 弟2台就馬上左轉 我看到時就來不及剎車 撞上去了 撞到他的後車門 當下 對方把車輛移動到旁邊 後來我就被送到醫院了 我跟我公都受傷 他的骨頭骨膜有受傷 我在醫院住4天(那4天都沒辦法起床 一動就痛到受不了 可是醫師的關係我提早出院) 回到家 在床上躺了2星期都沒辦法起床 外傷部份 診斷書是寫挫傷跟擦傷 但內傷沒辦法診斷出來 現在調解會的人 都一直為對方說話 因為他們有認識也住同區 我想知道 我跟我公都受傷 我跟他們要求8萬元會過份嗎??? 他們只願意賠償3萬元 而且一直覺得是我的錯
我到現在內傷還會痛 疤痕好大 想請問 我該怎麼做呢 真的是我比較理虧嗎???
各位專家大大 謝謝了 ˊˋ
更新1:

雪白的貓 謝謝你的回答喔 ^^ 今天金額已降到5萬 他還是不要 還說 如果我要那筆錢 他就分3年付給我呢

更新2:

胖爸爸你好喔 你說去醫生那再開診斷書 可是已過1個月了 可以嗎 而且那醫生從頭到尾都覺得我沒段手段腳 沒怎麼樣 剛開始還不給我住院呢 那這樣他會開嗎 而且 你說的費用 我也想過 但是對方 剛撞到時想來談和解 都沒關心我的傷勢 剛開始要求他8萬 他還說我的醫療費有保險付了 我還要那筆錢有何意義 而且那時還威脅的口氣跟我公說 我們真的要那筆錢就對了 現在只要他付2萬元而已 其他的精神損失我想他應該更不可以負了 ~"~ 現在我該怎麼做呢 ????

更新3:

鄧老師 謝謝你的回答喔 對方是當撞上時就馬上開去更前面去 沒我們的同意 那時也有警察跟他說 你這樣不可以 但是筆錄卻沒寫上去 是我看到我的筆錄時 寫說車輛有移動與否 警察寫沒 我問他是我還是對方 他說2方都有 我就跟他說 他們有移動 警察才寫的 你說的初步分析表我會去申請的 可是要去我做筆錄的那間警察局嗎 還是我們這就可以了呢??

更新4:

請問各位 現在對方咬死我撞到他的後車門 所以就是我不對 我們跟他說直行車本來就是要讓轉彎車 可是對方就說 如果被1個橫衝直撞的人撞到也要陪喔 條解會的人一直停他們 還說我們為了錢在說謊 我跟他說我沒必要說謊 他就說我自己成認了 還說我們的車有撞到那麼嚴重喔 當下氣到不想再跟他們談 後來村長叫我們退一步 我也說好 我們只要求他5萬 對方就說做不到 現在該如何做呢 請問各位了 ..... 謝謝

更新5:

我打錯了 是轉彎車本來就是要讓直行車 拍謝 ˇˇ"

更新6:

胖爸爸 謝謝你 我會+u

更新7:

感謝史努比 鄧老師 林老師 贈送贈點 感恩

回答 (3)

2010-03-02 8:51 am
✔ 最佳答案
發問的大大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我在嘉義市那發生相撞 一路上都是綠燈 所以就順著騎 到長榮街時 有看到1台車要左轉 我有停了一下 接著就騎過去了 可是 弟2台就馬上左轉 我看到時就來不及剎車 撞上去了 撞到他的後車門




對方車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 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車 須小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要肇事責任



2.當下 對方把車輛移動到旁邊 後來我就被送到醫院了 我跟我公都受傷 他的骨頭骨膜有受傷 我在醫院住4天(那4天都沒辦法起床 一動就痛到受不了 可是醫師的關係我提早出院) 回到家 在床上躺了2星期都沒辦法起床 外傷部份 診斷書是寫挫傷跟擦傷 但內傷沒辦法診斷出來 現在調解會的人 都一直為對方說話 因為他們有認識也住同區 我想知道 我跟我公都受傷 我跟他們要求8萬元會過份嗎??? 他們只願意賠償3萬元 而且一直覺得是我的錯


答 依文中所述來看

你的無法求償的問題應該是出在我方診斷書上

若依照我方有兩個人受傷

並且有住院四天來看

我方求償 8 萬元 不會過分

建議我方可請醫生註明

我方宜休養之日數 需他人照顧的日數

如此才會對我方求償有較大之幫助


另外

建議我方可依下表列出我方求償細目對我方較為有利

我方可向對方求償之項目大概如下

a.車損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

c. 工作損失

d.醫療費用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用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對方應負責賠償}

g.預估後續醫療

h.看護費用{我方可以主張 近親看護 }

i.精神賠償


3. 我方後續求償之時

可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再依照雙方肇事責任比例來做換算,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希望可以在本階段完成 )



4.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

我方可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之訴

在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

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4.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

我方可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

來讓對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我方提出之條件。

此點我方可多加利用!!


5.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志工

若有其他問題

歡迎點我的名字

來信討論之!!



2010-03-02 14:41:08 補充:
知識家有問題 無法補充

2010-03-02 14:42:41 補充:
1.我方當然可再向醫生申請新的診斷書!!


2.對方態度嚴重不佳

建議我方可先提出刑事告訴

相信對方到地檢署中會較為友善!!


3.加油了!!
參考: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2015-07-08 4:53 a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t
2010-03-02 7:53 am
一般來說像這種車禍!!差不多最多賠償1萬元!!

應該是對方理虧!!不然不會願意賠償3萬元!!

不然就是你們有在職證明或其他證明!!

8萬元!!是不可能會成立!!除非你有更多文件配合!!如就醫的收據!!

收據金額如果是3萬那就能得到3萬的補償----------最好賠償金額能有一個平衡點

裡虧一方會盡力讓您們簽!!和解書!!在未達到共識!!和解書一旦簽下就不可能有討價還價的空間

只要一上法院變數就更多!!但是還是得注意是否有腦震盪的可能性!!一旦和解之後在逃論這個問題就太晚了喔!!

以上是個人淺見!!賠償金額沒有一個準則!!

假設一個人被撞到死亡!!有可能得到20萬也有可能是100萬!!

實際情形+肇事者經濟狀況+出示照明=賠償金額

假設肇事者真的3餐不繼!!也許連1000元都拿不到!!
參考: 嘉義人(上新宅捷修)網路搜尋

收錄日期: 2021-04-26 20:32: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301000010KK0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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