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想問清楚你,你說的是(公積金),而並非(強積金)是嗎?
如果是由2001年才開始供的,必定是強積金,亦受強積金條例第485章的條例所監管!
我相信你是在大型上市公司工作,因在強積金條例未實施前,公積金一般都是很大的機構,例如上市公司才會有,如果你是2001前已供款中,便是屬於(公積金),因此意思即是不受強積金條例第485章的規管,而且在在法律上亦不受退休才可領取款項的規限!
至於在你離職時是否會連同薪金發放,視乎你公司的做法,因沒有既定法例規限,普遍做法是公積金的款項會另外以支票形式支付,如果你最後離職的薪金都是以支票支付的話,多數都會同一時間但分開兩張支票發放!
*如你是一個月前已通知公司你會離職的話,公司已有足夠時間處理,最多都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左右,所以你離職時已夠一個月,應可同一時間取回!
2010-03-01 12:35:18 補充:
我驚講得太複雜,咁樣講大家可能會較明白!
強積金=強制性公積金(受強積金條例485章規管)
公積金=非強制性公積金,即2001年之前強積金條例485章未實施前,由勞資雙方自發性與市場上例如基金管理公司合辦但不受強制性公積金條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