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型 業 務 ( 指 總 入 息 不 超 過 $500,000 的 業 務 )
如 果 你 的 獨 資 業 務 的 總 入 息 不 超 過 $500,000, 你 在 提 交 報 稅 表 時 無 需 夾 附 任 何 帳 目 和 文 件 , 否 則 你 便 須 連 同 有 關 文 件 一 併 提 交 。
http://www.ird.gov.hk/chi/tax/ind_sp_rep.htm
我想問稅局li到所講的獨資業務總入息不超過五十萬
係計一個獨資業務, 定係我的所有獨資業務?
如果我登計兩個br, 即係有兩個獨資業務,
係米可以分開兩個唔超過五十萬就唔使比文件?
定係兩個加埋一齊唔過五十萬??
t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