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業務總入息不超過五十萬??

2010-02-27 11:59 pm
小 型 業 務 ( 指 總 入 息 不 超 過 $500,000 的 業 務 )

如 果 你 的 獨 資 業 務 的 總 入 息 不 超 過 $500,000, 你 在 提 交 報 稅 表 時 無 需 夾 附 任 何 帳 目 和 文 件 , 否 則 你 便 須 連 同 有 關 文 件 一 併 提 交 。

http://www.ird.gov.hk/chi/tax/ind_sp_rep.htm



我想問稅局li到所講的獨資業務總入息不超過五十萬

係計一個獨資業務, 定係我的所有獨資業務?

如果我登計兩個br, 即係有兩個獨資業務,

係米可以分開兩個唔超過五十萬就唔使比文件?

定係兩個加埋一齊唔過五十萬??

thx

回答 (2)

2010-02-28 4:20 am
✔ 最佳答案
基本上是分開計的。但多數其中一間超過了50萬,另一間業務多數都會被要度一併submit的。

但是一般超個兩個業務的東主,稅局都好大機會叫你submit公司帳目
有時候,報稅表有些問題or經常loss的話,稅局都會要求東主提交帳目確認。
穩陣就更係找專人, 或會計師幫手。因為既合法又不用交多稅,很多沒有會計文員的小型公司都是這樣。
2010-02-28 5:08 pm
我覺得你誤解咗呢個意思:$500,000以下不必連同報稅表格提交祇係要減低稅務局內部工作壓力。咁做唔代表日後佢唔可以要求你提交文件佐證費用!如果你覺得拆開可以有效,咁好多人應該做咗,咁點解仲係唔覺啲納稅人咁做?事物唔可以祇睇表面,你咁做祇會令稅務局懷疑你嘅目的而加緊追查!
僅供參考!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07: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227000051KK0097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