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個套房給人合約到了。

2010-02-27 4:58 am
我租了一個套房給人, 合約到了我想收回, 但租客不走, 請問有什麼辦法。
更新1:

我己報過警但警方不受理, 他們說租務問題不受理。

回答 (2)

2010-03-04 12:46 am
✔ 最佳答案
問:
租了一個套房給人, 合約到了,想收回, 但租客不走, 請問有什麼辦法?
答:
這是屬於租務紏紛,是一民事問題,當然警方不會受理的。
你現在要首先白紙黑字去信( 掛號信)給他,當然你要將信件影印留作副本,
說明不續約和不多於一個月,要他搬走,
如果到期,他不搬離,你要入禀租務法庭 ( 位於油麻地 )控告他,法庭便會傳召他應訊,當法庭 判他敗訴後,他便要搬離,如果他仍不搬離,你可 聘請 和帶同法庭執達吏到上址封屋。
2010-02-28 7:46 pm
如果合約到了期,你是有權不再租給對方,

但要有一個月的通知日期,

待對方搬走,如果對方還是不肯離開,

那便是犯法,你可以報警,但我覺得對方不搬走的理由,

大部份都是找不到地方居住,或者你比多小小時間對方找別一個單位吧,

那好過要報警咁麻煩。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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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226000051KK0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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