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以下男童可控強姦罪嗎?

2010-02-25 8:00 am
根據現時香港法例,14歲以下男童可控強姦罪嗎?

另外,一位成年女士與幾多歲以下既男童發生性行為先算犯法(包括在男童同意及不同意下),當中涉及邊條法例?

如果一位女童(16歲以下)強姦一位男童(16歲以下),女童算唔算犯強姦罪? or 男童都算犯法?

回答 (2)

2010-02-26 12:52 am
✔ 最佳答案

1. 根據現時香港法例, 只要個男童大過10歲, 就可以被控強姦罪. 但實際上, 警方好少控告14歲以下男童嘅.
2.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46條 - 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任何人與或向一名年齡在 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 或煽惑一名年齡在 16歲以下的兒童與他或她、 向他或她、 與另一人或向另一人作出此種作為, 即屬犯罪.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可處監禁10年.
所以一位 成年 女士與16歲以下既男童發生性行為, 不論男童同意不同意, 都算犯法.
3. 香港法例係無女人强姦男人嘅. 所以如果一位16歲以下女童與一位16歲以下 (但10歲以上)男童作出性交, 咁如果個女童係自願嘅, 個男童就犯咗 “衰十一”. 如果個女童係唔自願嘅, 個男童就犯咗強姦.

2010-02-26 01:23:23 補充:
samisname兄: 在香港此common law 例 (puberty = 男14女12) 亦已不再有效.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10-02-26 2:46 am
根據英國普通法的原則,一個未夠14歲的人係不能進行性交的,這是一個任何情況下也不能被推翻的假設(irrebuttable presumption),換句話說即使你親眼睇住佢陽具勃起插入射精,都不能夠檢控佢強姦罪,因為法庭不能接納這方面的證據

但有可能作為一個從犯,檢控佢協助及教唆罪,但不能是強姦罪的主犯

這個普通法原則在英國1993年已經廢除了,但在香港仍然是good law,14歲以下男童是不可以控強姦罪的,唔係控方選擇唔告,而係根本唔可以告

2010-02-25 19:20:43 補充:
關於女姦男一點,無錯技術上男童係衰十一,但男童可以用duress作為defence,如果一個人在被逼情況下去做違法的事,即使佢有齊該控罪所需的actus reus及mens rea,佢都可以免除刑責;法庭會否接納這個defence要視乎點樣被強逼,例如條女是否用刀指住你要你插入?每件case有不同的案情,不能一概而論;另外,如果控方相信有被逼成份可能不會提出檢控,根本不必上庭去解決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4: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225000051KK0000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