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報戶口

2010-02-25 10:35 pm
請問我的小孩剛出生
要如何報戶口呢?
我跟我老婆戶籍地都不同
我(南港區) 我老婆(大同區)
現在我們居住的地方信義區)
那小孩可以報信義區嗎?
那要去信義區戶政報嗎?
需要準備什麼東西呢?3Q

回答 (3)

2010-02-25 10:54 pm
✔ 最佳答案

圖片參考:http://www.jenai.gov.tw/images/girl.gif

版大:您好
胡大俠知識團團長胡大俠本尊(大師3級)提供一些資料參考:
問:請問我的小孩剛出生
要如何報戶口呢?
我跟我老婆戶籍地都不同
我(南港區) 我老婆(大同區)
現在我們居住的地方信義區)
那小孩可以報信義區嗎?
那要去信義區戶政報嗎?
需要準備什麼東西呢?3Q
答:小孩與父或母之戶籍內!出生登記
(一)申請人
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
棄嬰或無依兒童以兒童福利機構為申請人
利害關係人(無一、二、項申請人時)
受委託人
(二)應附繳書件及注意事項
出生證明書(從姓約定父母簽名蓋章)。未及延請醫師或助產士接生,無法取得出生證明書者,提出生調查證明書或接生證明書(均須正本)。
父母不在同一戶籍所在地時,由戶政人員查證。
申請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及印章。(並請提供生父母結婚或同居日期)。
棄嬰出生登記,應提憑向警察機關報案筆錄、棄兒照片及捺印手腳印紋,查實辦理。
從母姓者,應提母無兄弟之有關戶籍謄本及約定書。
在國外出生者,俟回國後,持憑入出境管理局核發,載有准予申報戶籍登記之定居證辦理。 
台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結婚,在台灣地區出生之子女,可辦理出生登記。
在台灣地區出生,其父母均為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台灣地區設籍者,俟經核准在台灣地區定居後持憑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定居證』辦理戶籍登記。
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
(三)未符合規定者:開一次告知單予民眾。
(四)申請期限:六十天內
引用戶政事務所
http://www.jenai.gov.tw/b1.htm
<希望以上說明能幫助您>
<胡大俠本尊的經驗及網路資料>

圖片參考:http://bluecherry.myweb.hinet.net/zz/s12_09.gif
2014-06-23 3:07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candy5660601.pixnet.net/blog
2010-02-25 10:39 pm
只能報南區或者大同區喔
除非你或你老婆的戶口遷到信義區

未滿18歲小孩要到別區學校讀書 必須將戶口遷到該區域管轄
父母之一 要陪同小孩一起遷出

這是我所知道的

只要帶戶口名簿去戶政報即可

不然會被說是 幽靈人口

收錄日期: 2021-04-27 11:47: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225000016KK03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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