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我於2010年2月20日在7-11店舖工作,期間我因一時貪念偷左收銀機內$430放入自己左手手袖入邊
今次係我初犯:所以我有幾個問題想問你:
1.初犯者.在法律上會點判?想知道大唔大機會判守行為或社會服務令?
2.想請問會唔會有案底?
3.守行為或社會服務令期間對找工作有影響嗎?
4.上庭前,駛唔駛定期交保釋金?
5.守行為或社會服務令大多數守多久?
6.上到法庭應如何應對,如何處理,如何答辯?
7.如何可以令法官輕判??
收錄日期: 2021-04-25 1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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