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假點計??可取回幾錢??

2010-02-24 6:32 pm
2009/9/1返工,返到2010/2/21,點樣計大假幾錢??麻煩寫出黎望下點計??THX

回答 (1)

2010-03-01 4:21 pm
✔ 最佳答案
答:
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2月21日, 即完成了5個月又21天的工作, 根據勞工法例, 計算如下:
1.) 第一年有薪年假共7天。
2.) 僱員年假計算上如出現不足一天者均作一整天計算。
即 7 x 5.66 /12 = 3.3天
因此, 大假錢應等於4 天的工資。
參考: 月光光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25: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224000051KK0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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