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06-6月因工傷得到賠償..因痛楚太大再看醫生,醫生要求我覆判...由0.5%升到5%工傷賠償...本人賠償上應該有多少呢?
(加上保險公司要求和解)
1.我想問再上訢是不是要在法庭..一般情況我我可以點做
2.再律師所要費用應該要多少?
3如果我找法援要有什麼資格呢?
4.加上上訢期餘下3個月..我可以點樣做....?
5.椎間盤有問題一般情況要賠償多少才算合理呢?
因本人一直都很徬徨..心巳很煩...希望大家比點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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