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依親移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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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特定親屬可以移民加拿大。符合家庭類移民資格者需有一位擔保人,擔保人及親屬皆須符合一定的規定。
申請永久居民身份者需經過體檢,犯罪及背景調查,對加拿大安全構成任何風險者皆不能進 入加拿大。申請者需提供居住國警察單位所發出的証明,以上規定在申請表�
擔保人資格
18歲及18歲以上的加拿大公民及永久居民,可以擔保親屬移民加拿大。但若有以下情形者,則不符合擔保資格:
對先前已擔保的親屬,沒有提供經濟援助;
沒有履行法院裁決的支付命令,如贍養費或子女扶養費;
接受政府的非殘障類補助津貼;
曾因對任何親屬的暴力行為或任何的性犯罪被定罪-性犯罪會依犯罪性質、發生時間及是否已被赦免而定;
沒有償還移民貸款,遲付或不付
正在監獄服刑;
已宣告破產且未解除破產身分。
其他未列出的因素也可能造成無法擔保親屬的情況。
當你擔保某親屬成為永久居民時,必須承諾三到十年內經濟援助此位親屬及他的受扶養親屬。因此,您必須符合一定的收入要求,
已上是知識加查到的~~
請教問題:
我的問題是 前夫有雙重國籍 我有台灣的支付命令及強制執行 但是他脫產不支付 在台灣還有前科妨害家庭已起訴, 妨害性自主不起訴案件, 我有取得家暴保護令, 多起民事賠償支付命令也不支付 現在要以雙重國籍之便 逃回加拿大受加拿大政府保護 我目的是要他留在台灣支付欠款
1.) 沒有履行 "法院" 裁決的支付命令,如贍養費或子女扶養費;>>請問這一點是指加拿大法院或是台灣法院的支付命令 & 贍養費
2.) 還有他回去沒有工作也沒有收入 但是家裡給一大筆現金供給生活 這樣一來 他還可以擔保現任太太成為公民嗎
3.) 我可以跟加拿大辦事處說他在台灣期間 以中華民國身分有數起前科 我還因此取得家暴保護令嗎
更新1:
我是前妻也是債權人 上面寫了前夫 謝謝
更新2:
拜託妳們一堆要寫意見或回答的人 我早已經補充過了 我是前妻也是債權人 上面寫了"前夫" 睜大妳們的眼睛再做回答好嗎 我目的是要他留在台灣支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