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香港被譽為國際金融中心已有一段長時間,而政府、金融監管當局和金融界過去亦有充分合作,發展和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但近年各方面的環境都起了急劇轉變(稍後會再詳細解釋),實在是有需要在這個時候公開討論一下這個課題,集思廣益,定出策略,確保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能夠保持甚至進一步強化。
政策架構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適當的經濟和法律環境,以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在這個課題上,不是政府的發言人,但深信,政府一向是採取負責和積極的態度去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可能留意的,行政長官曾發出一份公開文件,在闡釋一些權責問題時表明:「財政司司長須負責訂定宏觀政策目標,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則負責制訂具體政策,以達致該等目標,並適當地透過監管機構和其他組織落實這些具體政策,及監察有關的推行情況。」
大家亦可能留意到,財政司司長於同日亦發表了一份《金融事務及公共財政的政策目標》文件,內裏清楚訂定保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宏觀政策目標有四個:
i. 為公平、開放和具效率的市場維持適當的經濟及法治環境,包括確保香港的法律繼續提供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
ii. 透過促進國際金融中介活動及吸引外國資金來港,進一步提升香港金融服務在國際間的競爭力;
iii. 發展支付結算及交收系統,使國際和跨境金融活動能安全及有效率地在香港進行;以及
iv. 加強企業管治標準,以加強國際間對香港金融市場的信心。
財政司司長這四個保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宏觀政策目標是獲得金融界和其他對這些政策有興趣的人士廣泛支持的,所以差不多半年來亦未見到有不同意見提出,有可能大家正等政府將這些宏觀政策目標具體化吧。
作為金融管理當局的負責人,是有責任在政策具體化的工作上多提意見的。接下來就讓用這個機會解釋一下的看法及金管局在這方面的具體工作,希望讓大家既見樹木,亦見森林。
傳統因素
首先從根本說起,先要了解一下過去香港成功地發展成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的因素。相信大家對這些傳統因素已非常熟識,所以只簡略介紹,這些因素包括以下8個:
i.良好的法治制度及獨立的司法架構
ii.有大量合適的人才
iii.監管制度健全、尺度適中
iv.簡單的個人/公司稅制,及低稅率
v.政府對金融業發展的支持
vi.可自由兌換及穩定的貨幣
vii.廉潔且高效率的政府
viii.良好的工作及居住環境
這些傳統因素,是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的基石,缺一不可,各方面一定要盡最大努力保障這些因素能夠持續下去。剛才講過,近年各方面環境有急劇的轉變,對保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產生了策略性的影響。其中較為突出的轉變有三個。
第一個轉變是資訊科技革命性的發展。
第二個轉變是全球化的大趨勢,令各地的金融市場國際化。
第三個轉變是中國內地在持續改革開放下,國際金融需求日增的大趨勢。
突破傳統
在這三個重大轉變的影響下,如果要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便要跳出傳統的思考框框,就轉變趨勢作出新的策略性部署。要強調的是,這不是說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傳統因素如法治和健全的監管制度等可以放棄;相反,要繼續保持和強化它,但隨環境轉變,要有新思維,與時並進。
可能大家都已留意到,在保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工作上,一直以來金管局除了維持貨幣及銀行體系穩定外,亦眼於建設高效率及穩健的金融基礎設施,包括1990年初用外匯基金票據計劃去發展債券市場、90年代中期起興建各種支付系統、及最近在人民幣業務上的突破等。其實,金管局在金融基礎設施上「主動地」下苦功,在一定程度上是為了適應這三個重大轉變,作出前瞻性的部署,在保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具體政策上盡了本份,作出貢獻。
事實上,一個現代國際金融中心應有金融基礎設施的理想模式,金管局自成立以來,一直將這個理想模式裏面的組合成份,一個一個地興建起來。可以向大家保證,金管局不是無事找事做的,亦不是要與民爭利,積極發展金融基建,正正是符合積極不干預政策的精神。信奉自由市場,但當自由市場未能產生符合大眾利益的產品,政府便有參與的必要,更何況這些產品如支付系統、債券市場等都是達到基本法第109條的規定不可缺少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