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規則?可否用腳?

2010-02-20 6:56 am
排球是否能用身體的任何一個部份?

回答 (4)

2010-03-06 10:58 pm
✔ 最佳答案
排球規則?可否用腳?
排球是否能用身體的任何一個部份?

其實在1992之前排球的球員,在比賽中的合理擊球位置僅限於腰部以上,所有腰部以下部位觸球會被判定為犯規。
但在1992年巴塞隆拿奧運會(Barcelona Olympic Games)的代表大會上通過,為了減少比賽的中斷次數,提高比賽的可觀性等考慮,在1993年1月以後執行的排球比賽對該規則作出了修改,擴大了球員可用來擊球的範圍,把球員的合理觸球部位由腰以上部位擴展到膝關節以上部位(即大腿也可以接球)。 。
到了1994年開始重新檢討此例。
並於1995年國際排聯(FIVB - International Volleyball Federation)代表大會上通過,對該規定再作出了進一步的修改,在1995年1月以後執行的排球規則中,,再次擴大了球員擊球的範圍,規定球可以觸及身體的任何部位。
通過上述兩次修改規則,增加了防守時可採取的方式,促進了攻守的平衡,達到減少比賽中斷次數之目的,增加了比賽的精彩及可觀性。
故此根據現行排球比賽規則的裁判法,打排球是可以用腳踢球的。



希望以上資料可以幫到你
參考: 問過人
2010-02-21 3:31 am
以家既新例係能用身體的任何一個部份(包括腳 )
2010-02-20 8:23 pm
新例是容許接球時可以有1次用腳機會,多過一次就判對方得分。
2010-02-20 4:42 pm
*比賽

*犯規的項目

. 用手觸網
.排球打中標誌桿
.發球時踏中底線
.四次擊球
.連擊
.持球
.越中線
..越三米線高於球網後排攻擊
.觸手出界

*得分

排球比賽採取五局三勝制,先取三局勝利就是贏了比賽。

以往的比賽,以十五分為一局。任何一隊需要先取得發球權,然後在每一球勝了對方,方可得分;若一球輸了,發球權就歸於對方。當兩隊十四分平手後,其中一方需要連贏兩分,方可贏得一局;這個就是局末平分(Deuce)制。

不過自1999年起,計分的制度進行了修改。五局三勝制的原則不改變,但首四局改為二十五分制,第五局十五分制。另外,每局都是直接得分,取消了發球權制。同樣,兩隊二十四分平手(第五局十四分平手)後就行局末平分制,直至其中一方連勝兩分,方可贏得一局。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22: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219000051KK0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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