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我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一下,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1如果有人欠債, 其屋企人包括仔女和妻子, 駛唔駛幫老豆還債呢 ?
2有無呢條法例係要個仔還/唔駛還 ?
答:這兩條問題,其實可以一併作答!
香港關於債務責任的法例,都祇針對個人!即是祇有借貸人本身負有償債的責任!其配偶和家人都無要代為償債的法律責任!祇要他們不願意,那縱有千萬家財,都無代家人償債的責任!
除非有家人曾簽署作為擔保人,承諾在借貸人未能如期償付債務時,負起還債的責任!那就需要負起還債之責!
但一般追債的人,雖然明白家人無代償債的責任!但會透過滋擾等方式,以圖逼使其他家人代償!祇要能承受追數的壓力,那其實是可以絕對無需理會對方的代償債要求!
但要分清楚,上述意見祇對合法的銀行和財務公司有效!對非法的大耳窿是不起作用的!
真要碰上大耳窿他又豈會跟你講法律?祇有報警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