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地點在麥當勞離我家只有5分走路程
我住汐止這裡
在家裡樓下撿到一隻IPHONE手機
當時我一時貪心拿來使用
最近被電信警察抓到了
我被找到板橋分局做筆錄
可是發現對方是告我竊盜欸
而且還有筆電和現金2萬元
但是他遺失的地點是在板橋某路上
我做完筆錄以後警察說會有檢察官通知
我不知道我該怎麼辦
他做的筆錄上說的是晚上8點多在板橋被竊取
但那時候我是在搭火車回學校
我有用悠遊卡
現在還可以找出我那時候的記錄嗎
我想當成不在場證明
還有我朋友
那天大概晚上9點
我撿到手機回家後整理物品我們一起到南港火車站搭火車往中壢
這樣算是人證嗎
因為我們沒有在板橋下車
而對方聲稱是在板橋遭竊
我下班時間是7點在南港的麥當勞
這段時間不可能從南港到板橋來回吧!
我找到我當天工作時間記錄算是證據嗎?
再加上陪我一同搭火車的同學
最近被家人知道了大家好難過好擔心
我覺得對家人很不孝...
求求大大幫我
這關係到我人生的清白...
更新1:
另外我是1月中被叫到警察局寫筆錄的 可是開庭通知書一直沒來欸 是甚麼時候會來?
更新2:
我都說並不是我偷來的 如果我是偷來我還要問侵占遺失物? 我直接問竊盜該怎麼逃掉不就好了? 我剛滿18歲沒有機車沒有汽車 平常所使用的就是大眾交通工具 悠遊卡只要使用就有磁浮吧 請不要沒大腦想砲轟
更新3:
可是我不知道我的案件字號阿 要去哪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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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袁崇煥這位網友的 請你沒證據不要亂污衊人好嗎? 我也是大學生 我念得大學也不是私立的爛學校 沒有必要去偷竊 雖然我知道我犯了錯但我只能說因為貪心而犯了侵占罪 你沒憑沒據就一口咬定我是偷竊犯 想必你的人生中常常是那個被栽贓的人吧 造成你的人生有陰影是嗎? 我沒有甚麼義氣沒有這麼笨去偷東西還要搞什麼義氣 倒是你只會一口說我是偷竊 真不知道你安了是什麼心態 如果要偷我怎麼不在我17歲時偷? 這件事情發生在我18歲後兩個月 我沒這麼笨好嗎 倒是你也不怎麼聰明 回家念點書再來指教別人吧 悠遊卡是我的學生證 如果連學生證這種證明自己的證件都不當一回事的話 那你就把你的身分證拿去給詐騙集團開人頭帳戶阿^^ 反正那沒有指紋 當然不能證明你在用阿^^
更新5:
如果我的證件可以拿給別人使用 那請袁崇煥先生你把你的健保卡借我使用好嗎?
更新6:
學生證也能拿來分期買車^^ 不然去車行問問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