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保一張三商的醫療人壽險(老實講是人情保的!!內容都不甚清楚)
最近我稍微瞭解一下保單發現!
我是抽了20年的老煙槍!一天至少1-2包,而且經常喝酒!但我發現保單上填寫的問卷中,抽煙喝酒與否的部分居然是'在否的空格上打勾!
請問這算正常嗎!若是正常!那是否我身體出問題時!三商會不理會這填寫不實的部分一樣甘心理賠嗎!
還是又來個融通賠償,好像這樣說吧!
或著乾脆給你安個不實填寫,逕自解除契約!
說到這問一下!麻煩有先進能代為指點!
另外一樣是最近的事(因此我才會去看一下保單)
一位女性朋友保了住院險約1年多!當時因剛結婚加上又發生小產造成不安,剛好有保險業務來拉保險,被他利用這點突破,說你總會再生小孩吧!到時萬一又有問題豈不是就有保障了!
想想也是!就買了!
結果!一年多後還真蹦出個小孩,剛開始也沒啥問題,因是自然產當然也都沒理賠的空間(千萬別再相信業務告訴你一些投機取巧的辦法了,根本辦不到!除非你有醫生朋友)
誰知作45天月子完後沒多久..身體感覺不適!
去醫院前兩次都說是感冒!其中經過5天,
第三次去掛急診醫生說是陰道感染!因為太晚發現已感染到腎臟!
必須住院
經過6-7天痊癒...期間保險員有聯絡,說是要他安心養病,還說幸好當初有保住院險,他會盡快幫她聲請理賠並請她盡快把單據收齊.
這樣過了將近2個月.期間又來拉她剛出生小朋友的險.她也有問到理賠怎這麼久.
說是因2年內發生的!所以程序麻煩些.嗯!想想也是!
結果又陸續簽了2張小孩的保單!
每次簽單時她問到理賠的事.保險員都說應該下個禮拜就下來了.到時他會拿支票來給她!
結果當小孩的保單該千的都千完了!
過年前2天三商寄了一封存證信函.....以下內容
被保險人日前...............客套話.....
.......................
........被保險人即有要保書告知事項第六(7)與十一(5.7)項病例,此有醫療院所之病例可稽,惟於投保時未據實告知,已影響本公司對危險之估計,
(這句話ˋ我開個玩笑...我覺得改成已影響本公司對獲利之估計..嗯嗯!這樣貼切些!)
依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及壽險基本條款第七條規定,前述保險契約應自始解除,
(這邊我不懂意思.是自一開始就解除的意思嗎?那也就是不管你是生什麼病!只要有填寫不實契約就不成立,就都不用理賠嗎!而且你相信每個人對專業化的契約字眼有那麼了解嗎!更何況是在業務的帶領下填寫!)
所請之理賠歉難給付!...
以上
哈哈!!短短幾個字!
我想被保險人都搞不清楚為何不理賠!
這理由誰看的懂,又不是保險從業人員!更非法律專家
你為何不把你們調查的內容說清楚.被保險人現在因什 麼病住院,又之前填寫不實的病例與此有關.所以不理賠!這樣也叫人服氣!居然幾句填寫不實就混過去了!!
那我請問哪天我被車撞了住院!難道你也告訴我!
因你抽煙喝酒部分填寫不實.契約自始解除不予理賠???
還有!既然你要單方面逕自解除契約.為何又要拖了2個月!然後又多收這2個月的保費!然後才告訴被保險人!
抱歉後!!你從一開始契約就不成立!你繳的錢都是白繳!發生事情後的這兩個月也是!時間拖久是公司制度問題!與你笨沒關!但!!!!!!!!!!!
我錢還是不會還你勒!!!
更新1:
忘了說一下!! 理賠金額僅1萬多塊!!哈哈!! 繳的都超過這些!! 就這樣繳的錢都打水漂了!! @@契約自始解除@@ 這句話有諷刺!!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