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有關高鐵社論

2010-02-14 4:33 am
徵一些有關高鐵的社論, 中英都ok, 要可以清楚知道作者是支持定係反對!
謝謝! 越快越好!

回答 (1)

2010-02-14 4:44 am
✔ 最佳答案
一﹞一零年一月十四日《信報》社論──〈拖延非善策 應設監督高鐵工程機構〉
立法會本周加開會議,處理廣深港高鐵的撥款申請;據財委會主席劉慧卿表示,目前只需由原來計劃的五節,在星期六加開多一節共六節,用十二小時就可完成審議。正如我們在一月八日的「社評」中表示,撥款申請可以拖,但高鐵應該建,但綜合上二次議員提出的問題及部分團體的質疑,對有關高鐵的提問其實在過去二年已反覆多次討論,即使再拖,政府也不可能說服反對的議員;有團體認為既然如此多問題,為何不凍結撥款再議三個月,待問題再論證再澄清之後才投票;表面上看,這似是「理性」且合乎邏輯的「停一停、想一想」,先擱置爭論、再研究才作決定的方法,但其實再拖下去,我們相信政府也不可能說服持異議的團體,因為可行性研究內很多工程的決定都有前提假設,如果反對團體質疑政府可行性報告的假設,則再拖延也只是把議會的爭議無限期伸延,最終也未必得到一個肯定答案。目前態度最激、聲言會圍立法會的「八十後」反高鐵呼聲是根本反對高鐵工程,認為工程破壞了社區、建高鐵並沒有需要;換言之,即使暫不表決撥款,然後再討論三個月,政府和反對團體達成了「共識」,高鐵可以上馬,但以「反發展」為主導思維的「八十後」仍然不會同意建高鐵,仍然會以不同方法抗爭。
據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去年五月十四日的文件「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最新進展」所載,政府在〇八年五月展開諮詢工作,並與立法會和區議會議員及地區人士舉行會議,而在刊憲之後,政府收到一百二十個反對個案,其中包括緊急救援站和列車停放處的選址、回收地層、土地補償和安置安排、設立中途站及施工期間對環境影響等議題,這些議題,都是關注團體現在提出並且反對政府建議的,為何議員當時沒有窮追猛打、或要求政府提供另類方案以供選擇?在近期一次立法會會議(○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議員對高鐵提出了數項質詢,包括李永達議員提出總站設於西九對油尖旺區交通的影響評估,高鐵佔用西九文化區多少土地面積作為工地用途?為期多久?有否評估高鐵工程影響西九文化區的整體規劃及設計、拖慢興建區內的文化設施?其後鄭家富議員追問在西九高鐵的發展上,如何平衡發展商在西九的發展和政府的收益?此外,方剛議員則提出接駁交通工具問題,吳靄儀議員提出一地兩檢問題,劉江華議員提出地下隧道接駁高鐵和佐敦站問題,陳淑莊議員則提出高鐵佔用臨時工地的問題……。我們不厭其煩列出上述的議員提問,是想說明到了撥款會議前夕,議員都是圍繞着有關高鐵的技術安排和細節提問,除了吳靄儀議員的問題(一地兩檢)涉及《基本法》而主責官員無法提供明確答覆,其他提問政府早已預備了標準答案—事實上,在過去政府提交的文件內對於各項圍繞高鐵工程的質疑都作出過具體解釋,議員或許不同意,政府和議員(及反對團體)之間誰也說服不了誰,再拖延才作決定的建議,最終也不會得到一致的答案。
當年興建新機場,中方認為選址赤鱲角問題多多,應該在新界覓址,日後方便連接內地;至於新機場的終點站,也不應設在中環,因為中區是港島心臟,機場接駁交通樞紐伸至中環,勢必令交通更加擠塞(跟目前高鐵總站設在西九會引起交通問題何其相似?)試想,如果時光倒流,即使不斷拖延不停研究,爭持雙方都不可能對新機場選址達成「共識」!
現在撥款引起質疑,的確反映政府在諮詢過程做法欠妥,我們認為政府應該在撥款通過後成立高鐵工程監督委員會,讓各方代表包括反對團體加入,繼續提供意見,這也許可以令高鐵的接受程度提高。







2010-02-13 20:45:50 補充:
二﹞東的回應:〈多傾三個月〉
陳社長:

看了今天的社論,想回應一下。我想不宜拖延的前設,是高鐵應該這樣建;可是如果多傾談三個月,發現替代方案才是最好,省錢省時兼省菜園村,那是否皆大歡喜呢?那前設會不會是錯誤的?

2010-02-13 20:46:06 補充:
我們要明白,具體資料,是到去年十月末才公佈,三百多頁的運輸影響評估更是在上周才應議員公佈,而黎廣德昨天更在香港電台與鄭汝樺對質,揭破了政府並未公開可行性報告。局方也從來沒有用他們最喜歡引用的數據,來比較不同方案的經濟效益。根本有很多很根本的問題還未處理,所以多傾三個月,才是公義的。這不是拖延,而是本應如此,是局方沒有盡責,去提交所需資料。現在只是憑鐵票硬撼,強加傷痛予圍繞立法會的大量市民,製造永難彌補的集體傷痕罷了。

收錄日期: 2021-04-17 0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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