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唔出到境....

2010-02-13 12:52 am
話說2月10號我喺機舖食煙比控煙辦捉到,而要喺21日內交罰款.
但2月16號我又要返上大陸,諗住2月20日返黎先去比.
海關或者入境處會唔會因為知道我未去交罰款而唔比我出境呢????
佢地唔會怕我"潛水"而要我交咗先比上去嘛 -_- (但係都未過期繳交)

回答 (3)

2010-02-13 7:45 pm
✔ 最佳答案
即使閣下過期不交, 也不可以禁止你出入境, 海關警方即知也沒有可能禁止. 因法律上, 祗有法庭判決不能離境才算有效.

罰單祗代表政府欲檢控你而已, 簡單交罰款代表你承認. 過期你不交祗代表你不承認要抗辨而已. 法庭要開庭審理. 很多被抄牌罰款不交上庭, 都可反辨取勝.兼得堂費, 反之, 被罰較重. 故閣下要好好考量了.

法庭未有裁決前, 任何人士都是清白無罪的. 這是法治原則. 不必擔心, 去吧!
2010-02-15 3:58 pm
有關部門若尚未收到罰款1. 視為仍於抗辯; 2. 未能聯絡得上. 所以在21日後, 會再第二次通知, 之後再等若干時間, 視乎控煙辦的檢控組決定, 之後再通知你上court..等, 未收到上庭通知, 你都係活動自由.
2010-02-13 1:04 am
唔會! 除非你過期都唔交, 過期都唔交出到街比人查ID 時會落左通緝LIST
參考: 警察的朋友

收錄日期: 2021-04-23 13:43:4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212000051KK0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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