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神根本不存在?
屢犯十誡 禁慾贖罪
周永恒為洞房娶阿 Yu2010年01月29日
25歲的周永恒( Roy)與 27歲的趙頌茹( Yu)拍拖逾 6年,昨日在葵芳基督教復興教會舉行婚禮。新郎坦言自去年 11月醒悟婚前性行為是犯十誡,當時便開始停止行房至今兩個多月,為此才決定結婚,並很期待昨晚的洞房花燭夜。
犯十誡完全無事, 為什麼呢?第七誡:不可姦淫(出二十14;申五18)姦淫基本上是不忠的表現。在姦淫罪行裏的一個或兩個人,是不忠於另一個人或群體。在所有這等罪行中,顯示不忠是最壞的罪。因此,姦淫包括在十誡的禁令中,其他與性有關的罪惡或罪行則不包括在內。第七誡在社會意義上與第一誡平行。正如第一誡要求人絕對忠於與獨一真神的關係,第七誡是要求人在婚姻之約上有相同忠貞的態度。這誡命在現今的適切性是明顯的,但耶穌又再指出第七誡所暗示在思想方面的範疇(太五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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