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丟煙頭被罰款(20點!!)

2010-02-10 9:56 am
我有個朋友因為丟煙頭被人罰款1500

佢已經18歲
個時因為驚所以俾左假地址同假電話
佢事後好後悔,都想俾返錢
但又吾見左張告票,怕食環署寄信佢又吾知
佢好驚有人通緝,屋企又負擔吾到加上佢仲讀緊書

我係佢朋友見到佢咁都吾忍心....
希望可以幫到佢..

佢只係初犯,可以求情嗎?(求情可以講咩?)
可以做D咩抵銷罰歀?(例如義工)


PS.希望回答者係真心回答,
吾好複製1大堆野

回答 (4)

2010-02-20 9:00 am
✔ 最佳答案
依照你朋友上述的情況,你朋友的確有權上訴!但機會好微,因(公眾地方潔淨罪行)(意思即是指亂拋垃圾),是指不能夠將廢物拋棄在廢物箱以外的地方,包括你所指銀色兜個個位,即是煙灰盅,而上訴方面,你可以叫佢依照定額罰款通知書上面o既方法,向有關部門提出抗辯,不過就算上訴得直最多只會扣減罰款!
2017-04-08 8:36 pm
我今日都中招,當初都好驚俾人罰錢,因為我自己住要個個月交租,連食飯都要食平D或自己煮,如果罰我$1500的話我下個月肯定唔夠錢洗,所以我自己同自己求情,就話「我就知扔垃圾就唔得,但煙蒂好多人都係咁扔啦,咁我咪以為煙蒂就冇問題」之後佢就話「如果個個都係咁,咁咪周街都係煙蒂,咁我哋香港就唔得整潔啦,仲有我哋差佬仲會俾人話『你哋點做嘢㗎?』。」咁我就話「我最多執返佢扔返落垃圾桶頂嘅煙灰缸嘞,同埋以後都唔會再咁樣周圍扔,求你俾次機會我啦」。咁佢見我初犯丶有悔意再加上係殘疾人士,所以佢浄係口頭警告冇罰錢
2010-02-10 7:12 pm
.....你終於講多咗野. 其實都唔難攪- 570章垃圾條例中, 只講: 必需提供聯絡住址, 但講錯; 聽錯...都係一個合理辯解, 法律都無得追究! 佢會有21日的上訴期, 話就10日書面提出, 其實做完票, 食環檢控唔會咁快擺上court, 提出檢控, 因為民事檢控期為半年....過咗就無得再告, 但佢地就唔會太急去片, 最起碼睇下你識唔識玩野, 所以唔告都唔定.
你講錯地址, 食環搵唔到你, 就會交俾差人做通電, 搵差人探你- 有就有, 無就無, 回份調查報告俾食環- 查無此人. 咁食環就諗下去唔去片, 睇下自己有無做漏野.....待續.
2010-02-10 6:06 pm
亂拋垃圾罪千五,這數還是算少,最大罪就是給了假地址及假電話,這是刑事罪,若沒有記錯,叫虛假文書罪,要不要留案底及坐牢,視乎當時個官的心情,好自為之。

收錄日期: 2021-04-20 15:31: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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