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信 - Last Day

2010-02-09 7:38 pm

我想問下如果我今日(2月9日)遞辭職信, 咁我last day應該係3月8日(一個月), 定係3月10日(30天), 因為2月得28日, 所以唔知點count.
Thanks.
更新1:

咁假設我月薪一萬, 2月9日遞信, last day係2月21日, 咁我應該要賠幾多錢比僱主呢? Thanks.

回答 (3)

2010-02-09 7:52 pm
✔ 最佳答案
重點係....你封辭職信你想辭職的生效日期是幾時?

勞工處只規定公司 / 員工如果要辭職或解僱,都必須有不少於一個月的通知期。因此,你其實係可以俾多過一個月的通知期的,但就必須在辭職信內寫明。

假如你的辭職信無寫明生效日期,咁就係你遞信日起計一個月。即係話...如果你係 2 月 9 日遞信的話,你的 last day 便是 3 月 8 日。那天是假期的話,你只需返到最後一個工作天便可,但公司仍然必須出糧出到 3 月 8 日。
2010-02-10 5: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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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9 7:49 pm
這視乎你的合約而定

如通知期是一個月
唔理有28/29/30/31日 按calendar month計算
就3月8日last day
如通知期是三十日就3月10日


收錄日期: 2021-04-19 21:19: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209000051KK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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