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下如果我今日(2月9日)遞辭職信, 咁我last day應該係3月8日(一個月), 定係3月10日(30天), 因為2月得28日, 所以唔知點count.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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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假設我月薪一萬, 2月9日遞信, last day係2月21日, 咁我應該要賠幾多錢比僱主呢?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