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
我爸爸三年前過左生,咁我父親生前沒有做任何立遺囑的野,到死後有強積金存在著
但我爸爸本身在生前係海南島個邊再另外結婚,因為我媽咪同我爸爸係2001年已經辦好離婚手續,但我爸爸係2006年9月23日過生,之后我沒有同佢搞任何遺產的事宜~
但我同我老豆所謂個太太 已經差吾多四年沒有聯絡 但我老豆在世前有三個女兒 一個我 一個我姐姐
一個係我同父異母的妹妹 但未年滿18歲 咁我想問 邊個可以去申領返遺產 同埋如果搵你地搞 大約要幾多錢 手續上又要幾耐先可以解決到問題呢?因為我見到遺產基金手續上事宜好令本人煩惱 我父親的死亡証同生後事 都係由本人一手負責同出錢
咁我如果要上來你們律師行申請 要有什麼手續 同點樣去証明搵吾到個女人 個女人吾係香港本港居民 個個女人沒有持有香港身份証架 如果要處理 誰人可以處理
有沒有人可以解答晒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