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假期間可否回鄉探親?
我有個員工, 早兩個月做野時聲稱扭親個膝頭哥, 報左工傷, 結果佢同月本來申請左十日八日既大假都取消埋轉哂做工傷假, 但呢段期間佢假就照放, AL 又唔駛扣, 又有醫生紙可以 claim 番錢, 但原來佢呢段日子照原定計劃返左大陸探親, 而當時甚至係到今時今日佢都表現出黎係行路時一拐一拐的.
請問佢呢段工傷假期間返大陸探親有冇問題?
唔該哂先!!
回答 (5)
既然工傷事件發生咗, 佢除了有權放盡2年的病假, 甚至放第3年. 而期間出境問題, 其實條例一向無特別講到, 但根據0 人權法, 病人可能外出求診, 就算到東南亞搵神醫, 其實就更加有自由. 不過僱主有權唔負責此等醫療費用, 及非港府承認的醫生證明, 又係另一樁僱主的權利.
你話佢探親, 你答話求診都得, 因為好難證明. 只要期間佢出示咗醫生紙就較得腳- 自由出入境. 之前有d工傷案例, 就算僱主, 請私家偵探去跟一個工傷傷腳的舞小姐, 拍到佢shopping3-4個鐘, 手攞兩袋野, 又追埋巴士....呈晒堂, 但僱主都證明唔到- 舞小姐係呃工傷, 一樣要賠呢!
僱員補償條例只係規定員工工傷期間,不得為其他僱主工作而賺取工資
基本上工傷期間,僱員係應該係屋企休息既。但你又有冇足夠證據證明佢真係番大陸探親呢?呢到存在灰色地帶,佢所做既都冇犯法
參考: 自己
這視乎醫生的意見. 通常醫生給假紙係俾病者/傷者休息或接受治療, 如果醫生認為員工的身體狀況唔適宜工作, 便會建議給予病假. 但既然係病假, 去外遊似乎有點兒那過! 除非佢係去接受治療, 又或者醫生認為佢唔適宜工作但仍然適宜甚至建議外遊則另作別論. 例如佢從事既係體力勞動或搬運之類的工作, 咁佢受傷係唔識宜工作但可能仍然可以外遊!
詳情都係要問下勞工處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42: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203000051KK0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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