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驗樓計劃有效, 無奈驗完之後, 屋宇署發出修葺令與業主, 該樓宇必需維修, 但業主並無遵照屋宇署之維修令, 驗樓計劃就無效果, 除非屋宇署限定時間, 若接到維修令, 業主不策劃進行維修樓宇, 將會被檢控, 要上法庭受審, 除罰款兼留案底外, 還有可能要判坐監, 那才有實質效果, 否則驗樓計劃形同虛設.
因為整幢大廈業主可能有一至二百位, 業權分散是召集維修研討及集資最困難的事項之一, 若樓宇有業主立案法團的話, 當然比較容易處理, 有關維修樓宇的統籌及集資, 否則部份業主不合作, 不肯付維修費的話, 那就無法進行屋宇署驗樓後, 命令業主必需遵守維修樓宇的修葺令了.
市區重建拆卸舊樓建新樓宇是對的, 無奈政府收地拆卸後, 卻將土地給地產商, 去建豪宅作一本萬利的勾當, 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等等醜聞. 付給拆卸舊樓樓宇的業主極少的賠償費, 卻讓地產商去建豪宅賣極高昂的價錢, 這種官商勾結的行為, 居然明目張膽公開進行, 令香港市民對政府官員的所作所為, 極度不滿而奮起反抗.
灣仔囍帖街和九龍波鞋街的業主們, 因召開聲討市區重建局的惡行申訴大會, 市民才知道政府官員們居然明目張膽, 用樓宇樓齡過舊會倒塌, 令住客有危險不能再居住, 必需拆卸為籍口, 賠償極少款項給這囍帖街和波鞋街的舊樓業主, 巧取豪奪合謀合法去掠奪市民土地物業財產, 而將土地去利益輸送, 給地產商建高級商業大廈和豪宅.
現在反對高鐵的一班在立法會廣場示威抗議的人士, 菜園村的居民就是抗議政府掠奪他們的土地和樓房, 電視台訪問該班村民的片段, 播放給市民觀看就很清楚的了解到, 賠償費五十萬元, 和讓村民搬往公屋居住, 相信將來收地後一樣是給地產商建豪宅, 可以賣到極高價錢, 官商勾結齊齊發大財.
至於另外一班大角嘴居民示威抗議的原因, 就是當興建高鐵鑽地工程開始, 好可能會經不起鑽地工程的震動而令樓宇倒塌, 除有人命死傷事件發生外, 更可能就是政府另類的收地古惑招數, 又用廉宜價錢賠償費, 賠給受塌樓的居民, 然後又將該塊地賣給地產商建豪宅, 因是高鐵沿線物業, 樓宇當然可賣到很高價錢, 簡直就是一本億利的高回本賺大錢的生意, 政府官員只顧發大財, 而懶理市民死活. 所以大角嘴居民自發性前往示威抗議就是這個原因. 他們都認為政府官員們, 籍口樓宇因鑽地工程影響可能會倒塌, 必需拆卸樓宇之後, 就將大片土地給地產商建豪宅.
建高鐵必需上馬並非實際需要, 掠奪土地給地產商建豪宅才是主要目的, 立法會裏面那些是只顧發大財, 不理市民死活的議員, 市民通通在立法會開會商討撥款的會議過程那幾天, 都在廣場外面的大電視, 現場直播會議的過程, 就看得很清楚了.
市區重建時, 政府應該考慮什麼的因數呢?
政府應該監管所有官員, 不可作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勾當, 真正照顧舊樓房的業主利益, 樓宇拆卸後由政府負責, 去興建一些較廉價像居屋的樓房, 給回受工程影響倒塌的樓宇, 或因樓宇太殘舊, 會有倒塌危險的業主, 拆卸之後建成樓房, 給回樓房的業主搬回該處居住, 才是政府對市區重建的應有責任, 而不是收回樓宇拆卸後, 將土地賣給地產商建豪宅, 因為該塊土地, 原本就是屬於居住在該樓宇的業主的物業, 政府怎麼不照顧他們在原本是屬於他們的土地的樓宇居住, 卻去照顧地產商, 漠視土地物業原擁有者的權益.
即是只有五或六層高的舊樓宇, 拆卸後重建可建成二十多層或三十多層高的樓宇, 除將建好的樓房, 給回原有的居民搬返居住外, 多建的樓層亦可出售而不會令政府虧本, 若出售樓宇後有可觀的利潤, 分發給原有的樓宇業主, 那就真是一個做足照顧香港市民的好政府了. 而不是令原本居住在被拆卸樓宇的業主們, 流離失所搬往陌生環境處居住, 而且這種類的樓宇大部份都是長者居多, 他們都可能無家人照顧, 一向靠居住多年的隔籬鄰舍, 守望相助照顧的話, 要他們搬離各自分散居住, 那可能因此會令長者患上抑鬱症, 而步向死亡的道路, 這不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