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問題~~~超急件~~一個禮拜了~~感恩

2010-01-30 5:31 am
在停紅綠燈時,被後面的車誤踩油門追撞,導致我後車尾損傷(人均安),當下我立即向警方備案,也有出險,但對方只有強制險。
經回原廠估價(有明細),維修金額計5萬餘元;告知對方後,對方認為金額太高,便要求我到他指定車廠維修,如果不配合他去指定車廠維修的話,這筆錢他負擔不起,因為他指定車廠可以讓他分期;但以我的立場,完全不知道這間修車廠維修品質,是否可以請他配合我到我指定修車廠? 如果他仍不從,該怎麼辦??(對方很強勢)

如果我循調解委員會,請願調解在不行的話,走訴訟~~他可以賠償我回原廠全額的維修費用嗎??

回答 (4)

2010-01-30 5:38 am
✔ 最佳答案
刑法354條 毀損器物罪
毀棄, 損害前兩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至另不堪用, 足以生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白元以下罰金.

以上法條可供您參考. 可以請對方查一下法條

民法在這種情況會以恢復原狀為原則, 畢竟是對方過失 . 如果對方堅持您到他的維修廠可請調解委員會幫忙, 或者直接告訴對方法庭見

當時是否有報案? 如否請盡速至派出所備案.

2010-01-29 21:39:52 補充:
恢復原狀為原則, 金錢賠償為例外
2010-01-30 6:34 pm
002意見很中肯
可以參考一下!!
單純車輛受損上法院划不來
和解拿到錢才是王道!!
2010-01-30 10:50 am
依據刑法第354條:毀損罪並不處罰過失所以無法適用。
建議:如果當初警方有繪製現場圖即送件可申請事故鑑定,進而依據鑑定結果請求民事賠償,但一般來說,曠日費時,且結果不一定他須負完全責任,如果可以先至他指定之車廠告知妳的要求,一般都可以達到,但如果堅持回原廠,大家都知道費用絕對不便宜,且品質亦不一定較好,因原廠本身須負擔較高之營運成本,但如果堅持的話,自己也許可以負擔部分費用下,與對方和解為上策,畢竟車禍大家都不是故意的,走訴訟的結果也未必使妳滿意啊!
參考: 本身實務經驗
2010-01-30 5:47 am
JORDAN 先生 ,感謝您的來信~~提供我這麼"好"的處理方式,感恩!!
P.S.作答之前,要先看清楚題目喔!! 老師上課都有交喔!!

收錄日期: 2021-05-03 13:54: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29000010KK0935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