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欠租走人會點?

2010-01-27 2:36 am
我有個妹欠租大約2萬蚊,
佢欠租之前已申請破產,
而租約一早已經完左,
因為佢失業半年,所以無能力還租,
我亦無能力幫佢還,
所以佢已經自行搬走一個月了,
佢好擔心會唔會比業主告?
後果會點?
佢依家搬左黎我度暫住 (公屋,係有佢名ga),
佢電話單係寄黎屋企ga,咁會唔會寄信黎追債?
會唔會比人告上法庭? 唔出庭會點?
會唔會出唔到境?
(佢9月要返鄉下拜山)
係咪以後唔可以租屋住?

回答 (3)

2010-01-28 6:48 pm
✔ 最佳答案
樓主你好!請先冷靜下來,別太緊張!

佢好擔心會唔會比業主告?後果會點?

答:令妹既已搬走,那業主通常都祇會自嘆倒楣收回物業算數,少有繼續作出追討的!業主又怎知追討後可以有機會收回欠租呢?要向那裡追呢?

令妹不是已申請破產嗎?有人討債就通知對方跟破產管理署聯絡吧!

佢依家搬左黎我度暫住 (公屋,係有佢名ga),佢電話單係寄黎屋企ga,咁會唔會寄信黎追債?

答:同上!所有追債行為都請對方跟破產管理署聯絡!

會唔會比人告上法庭? 唔出庭會點?

答:不會被人告上法庭!祇要令妹確已申請破產,則所有針對她的追討行動,都要立即中止,讓破產管理署全權處理!就算已在法庭審議中的討債聆訊都一樣!
所以不會有被告上法庭和無法出庭的問題出現!但令妹要跟破產管理署合作!

會唔會出唔到境?(佢9月要返鄉下拜山)

答:不會!在人權法的框架下,除非被法庭判以通緝令,否則就算已經是破產者,都可以自由出入境!祇是當然要符合破產者需受的限制!

係咪以後唔可以租屋住?

答:在破產期內除非先取得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同意,否則最好不要由破產者去簽訂租約,因為會比較麻煩!破產期滿後則不受限制!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0-01-30 8:26 am
咁唔負責任都得??連基本合約精神都冇,以後唔好再租樓啦,咪害人呀!
2010-01-27 3:38 am
你欠租兩萬,估計係兩個月租金左右,通常租約有例講明上期按金數目,大致上係一個月上期兩個月按金,而家包租搵唔到你交租,佢會依例用按金填數,當然夠數就唔會追究,但唔夠數佢有權追討,佢有你姓名身份證號碼可以告上小額錢債庭,甚至可以報警尋人。而家包租都起碼通融咗你兩個月,為免麻煩你都係不如現身同包租計計數睇下按金夠唔夠填數,再商量如何清還。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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