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家大個諗返起,我覺得好有罪惡感!!!
我覺得,我唔應該仲讀緊書!學校應該一早將我開除左!
我覺得自己應該係監獄,唔應該仲好似正常人咁生活!!!
我覺得自己冇資格咁做!!!
另外,因為曾經試過性幻想同自慰,令我覺得自己好污糟,好鹹濕!!!
我覺得自己冇資格正常戀愛!
呢d都係我個人睇法
其實,我究竟有冇資格正常生活,讀書用戀愛?
更新1:
我成日都覺得自己而家唔應該係度好似平常人咁生活,搞到做咩都盡唔到力 真係好痛苦! 其實,我想問,一個疤左罪既人,冇好似其他犯左罪既人咁接受應得既懲罰,佢有冇資格好伕平常人咁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