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負責人健保欠費困境

2010-01-24 5:07 pm
我ㄧ個朋友同時擔任二間公司的負責人.但因景氣不佳導致週轉不靈.已經欠健保費用近20萬.身邊共同經營的股東都已經離去健保也都已辦轉出.只剩他的名下健保一堆欠費滯納金又一直加下去.現在他一直被健保局催討欠費.但他已經過多負債無力償還..導致他的健保卡也不能用.想請問有何方法可以讓他健保卡可以使用.若叫他去公所辦第六類加保.會受理嗎?若受理加保這樣又算雙重投保.若他去找一份新工作新公司幫他投保.這樣他可以用健保卡嗎?或是需還清名下登記所有欠費才能用卡呢?還是有何方法可以讓他能使用健保卡..真替他擔心~請大家設法幫幫忙

回答 (6)

2010-01-24 8:58 pm
✔ 最佳答案
中谷誠懇回答你...

公司負責人(自營商)~健保一旦依附自己公司投保就無法再辦轉出.
1.自營商在自己公司設立投保單位後(勞健保),其投保單位除了公司辦歇業以外,投保單位是無法撤銷,再者自營商是必須依附公司投保,所以健保是轉不出去別的單位投保,也就是說無法重複投保.
2.投保單位欠費分期攤還,其分期金額較為龐大,如果有能力分期繳納,那就辦理分期繳納,若分期後確實也無能力繳納,那就試試下列方式,看看是否能解決問題.
[欠繳健保費之協助措施]
一.紓困基金貸款
二.分期攤繳
三.愛心轉介
健保局0800-030-598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menu=1&menu_id=6&webdata_id=3237&WD_ID=416

祝順心
2016-03-11 12: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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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6 6:22 pm
健保費欠繳近20萬,那是將近10年的費用吧?之前健保有兩次赦免,也就是確實有經濟問題,欠繳超過多年以上的,之前欠的保費不用再繳。
如果真的無力清償的話,建議至健保局求助,看是否有專案的方式可以處理。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至我的部落格留言

http://tw.myblog.yahoo.com/rola0982585839/
2010-01-24 5:21 pm
除了將欠費繳清之外˙其他什麼辦法都沒有
因為重新投保仍然是用他本人的身分證號碼
健保局也不是省油的燈,隨便你要如何就照單全收
他們的電腦一打開就會以他的身分證號碼搜尋到欠費之後列印欠費帳單要他險補繳結清,才會開卡的
去繳吧
2010-01-24 5:17 pm
只要有欠費被斷卡那就一定要付清才可以,建議可以跟健保局辦分期付款,這樣費用可以慢慢繳,健保卡一樣可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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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是一種繳費互助之社會安全制度,為保障每位國民能適時獲得適當之醫療照顧,因此凡設有戶籍之國人,除了受刑人、失蹤人口外,都要按規定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如果您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無法按月繳納保險費且不分類別,本局自即日起對於保險費提供「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及滯納金分期繳納辦法」,行政院衛生署於96年4月14日衛署健保字第0960015505號函核定,並經中央健康保險局於96年5月4日健保承字第0960050215號令發布實施,相關規定如下:

分期.pdf
96年5月4日修正之分期攤繳辦法(PDF檔)

分期攤繳辦法.doc
96年5月4日修正之分期攤繳辦法(Word檔)


投保單位部分

申請對象資格
投保單位欠費總額達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保險費。

分期方式
1.欠費金額未滿新臺幣二十萬元者,得分二至十二期繳納。
2.欠費金額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未滿五十萬元者,得分二至二十四期繳納。
3.欠費金額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未滿五百萬元者,得分二至三十六期繳納。
4.欠費金額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者,得分二至四十八期繳納。
5.前項所稱之分期,每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6.欠費月份之保險費,本業務組已依法移送行政執行處者,若申請分期繳納,應先經行
 政執行機關同意。
7.欠費分期繳納之期限不得逾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之請求權時效。

申請時請攜帶:
1.單位之圖記或印信。
2.負責人之印章及身分證明文件。
3.非由負責人親自辦理時,須另檢具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印章。
4.第一期現金款。
5.票據(支票或本票,自第二期起,一個月開立一張票據)。
參考: 看過太多的人


收錄日期: 2021-04-26 20:20: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24000010KK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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