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注冊結婚分開了沒有辦離婚現想在香港注冊結婚

2010-01-23 9:00 pm
在美國注冊了結婚、其後分開沒有辦離婚文件、現想在香港注冊結婚可以嗎?請幫忙!

回答 (2)

2010-01-25 11:47 pm
✔ 最佳答案

香港婚姻註冊處紀錄不會與美國政府相通, 所以基本上你哋係可以在香港成功註冊. 但係, 是否合法呢? 就要睇吓情况.
只有在以下情況下, 你哋结婚先至唔係犯法 -
1. 佢老公已在美國單方面辦理離婚手續
2. 佢老公失踪咗7年或以上, 而呢7年内無法証明佢仍在生
如果她的丈夫仍然生存, 而他又沒有在美國單方面辦理離婚, 咁你女友仍是 "已婚". 如果她和你在香港結婚, 就係犯咗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5條 - 重婚, 最高可判監禁7年.
佢哋09年先分開, 所以 (2)並不適用. 建議你地先查吓佢丈夫有無單方面辦理離婚.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10-01-25 6:46 pm
不 會犯了重婚罪......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7: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0123000051KK0063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