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3年沙士時期破產,在07年解除破產令。
我計劃同太太買1個約2百萬元的單位,我和太太的工資都是$15,000,而我太太是公務員,合共$30,000,沒有其他貸款。現在我們只可以付出一成手期,請問銀行會否接受我跟太太聯名借95%的按揭貸款呢?
假設我曾經破產不能做按揭,只有我太太的名義申請做按揭,工資只有HK$15,000,如借95%,可買幾錢的樓呢?樓可以有我的名字嗎?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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