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是一間洒樓董事如銀行申請我破產會影响公司運作嗎
答:樓主你好!
對於閣下 既貴為酒樓董事,理應有足夠的能力去應付為數不多的債務?為何在多年前不立即處理,要待現在利息滾存再加上追數的行政費和手續費時,才去面對呢?
原因無需向我解釋!祇是我想告知閣下 ,你現在的情境非常被動!
當然你能如數向對方全數作出清還則自然無問題!但假設你繼續不予理會或無作出還款!在對方已尋獲你的蹤影並或已知悉你現為酒樓董事一事時!債權人入稟法庭向你討債或直接申請你破產的機會非常高!
不管這酒樓業務是以有限公司還是無限公司的形式營運?也不管你董事的身份是擁有股份還是祇是掛名而實際無股權!
假設你是持有實股的董事(雖然祇是部分非全部),對方得知你有資產可供扣押(酒樓名下的自置物業和生財工具等),自會向法庭申請討債訴訟!假設獲得勝訴而到時你無法依令還款時,債權人可以委託執達吏查封你的酒樓,透過充公拍賣部分資產以償還債務!
算你祇是受薪董事,並無任何酒樓股份!但當對方向你展開討債行動時,這打開門經營的業務實難以抗拒對方登門討債!對方不達目的(收回全部債務)自然會對酒樓的營運作成滋擾,就算追數者不以非法的手段追討,但足以令你視回酒樓工作和跟進業務造成困擾甚至卻步!
再退一步說,就算酒樓權益跟你拉不上關係,對方不能藉著扣押酒樓的資產去追討抵償你的債務!
但假設債權人確申請你破產,那你的破產令正式頒布後你將不能再出任董事的職務!因為這是破產法例明令禁止的!
當然是否董事或許祇是虛銜!祇要其他合夥人或酒樓東主願意,你雖無董事之實也一樣可以從事董事的工作!
但在破產期間的收入自然要受署方監管,超過生活費上限的收入會上繳給署方作償債之用!
未知閣下 未能還款的原因為何!是不願意還是確無經濟能力?但對方既已尋上門,恐怕你亦難以再視而不見!
建議你跟對方(或透過第三者)接觸,表明願意償還債款但希望在銀碼上作出商討或提供分期安排!總較對方不停追討和訴諸法律為好!
2010-01-22 17:21:14 補充:
另想請問樓主在這七年間,銀行有否向你追討過債務呢?
假設對方從未向你作出追討的行動,那或許能憑藉「期限法」的保障以豁免償債的法律責任!
關於期限法的相關資料,請參考本人的其他答案!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907220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