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攜帶無線電通訊器材到日本的時候,請務必確認該器材是否符合日本法令之規定。
例如,美國規格的FRS (Family Radio Service)或GMRS (General Mobile Radio Service)、澳洲規格的UHF頻道CB (Australian UHF CB Radios)等器材,在日本因為可能對防災無線等重要無線電通信造成信號干擾,所以禁止使用。
近年來,有許多來自中國、澳洲、韓國或台灣等地的外國遊客造訪札幌、小樽、旭川、Niseko和富良野等北海道知名的觀光景點,攜帶上述無線電對講機作為滑雪場等便利的聯絡工具之觀光客也日漸增加。但即使是在自己國家內不用執照便可使用的無線電對講機,在日本未必可以自由使用。
在日本,被稱做2 Way Radios和Walkie-talkie的攜帶型無線電對講機,原則上其機身上需有
「技適符號」
字樣,代表該機器符合日本技術基準,始能使用。
新符號:
舊符號:
持有在日本不可使用,而處於可以發射電波狀態的無線電對講機之人,不論本人之認知或實際使用與否,將以違法設立無線電台而受到處罰。
★ 違法設立或使用無線電台罪將處以
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圓以下罰金。
2010-01-22 10:52:20 補充:
未能顯的符號圖案,請到以下網頁確認
http://www.soumu.go.jp/soutsu/hokkaido/twn.htm